壮硕女师脚踩童「管教过当赔1万1」 提告不是父母...幼儿园免赔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4岁男童遭幼教师脚踢、踩孩子脚踝,回到幼儿园又挥打他的脸部,遭到男童双亲提出损害赔偿之诉,要求老师及幼儿园应赔偿共22万7千元。法官勘验监视器及相关证据,认定老师有管教过当,老师及幼儿园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判赔医药费精神抚慰金11800元,至于幼儿园遭其双亲以儿子名义提告债务不覆行之诉,索赔转学费用注册费17万6千元,法官认为,男童家长与幼儿园才有契约关系,判幼儿园因而免赔。。

新竹市日前发生一起幼教师踩孩童的不当管教事件。(图/翻摄爆废公社

男童双亲表示,4岁儿念新竹市某间私立幼儿园中班,当天幼儿园小朋友一起到新竹骑士堡玩,但男童因为坐在路口,遭魏姓女教师踩在脚踝上,且男童家人还发现,男童手臂脸面经常出现瘀青,家人经教育处要求调阅监视器发现,魏师当天还有挥打男童的脸及手臂。

男童双亲表示,儿子从2018年7月到11月在校期间,每晚恶梦、白天吃饭呕吐、还说「老师坏坏不要上学」,经诊断确认患急性压力反应,家人认为,魏师明显过当管教,且有不法侵害小朋友的权利,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向魏师求偿医疗费1180元、精神抚慰金5万,共51180,另园方也有业务瑕疵,其双亲也为儿子提出债务不履行之诉,要求幼儿园应赔偿学费15万1333元、转学注册费24733元,共17万6066元。

▲家长调阅监视器发现,男童在校还被老师挥巴掌。(图/翻摄靠北恶质幼儿园)

魏师表示,因男童不听劝导,迫于无奈,才以脚拨动,且男童不愿吃饭,屡劝不听,才会伸手拨打脸颊及手臂,魏师认为,自己因为急着教育男童,情急之下才会动手,并非不当管教。魏师认为,男童每晚作恶梦吓醒、白天吃餐点就呕吐,是由于男童父亲殴打凶骂所引起,并非自己不当管教,她认为,即使自己管教较严厉,但并未造成男童受伤,顶多就是管教过度,且就算对方主张属实,因自己为低收入身分,认为男童要求赔偿金额过高,请求法官斟酌或驳回原告所求

园方也表示,魏师当天迫于无奈,才用脚拨动小朋友,并非用脚踩,否则男童怎没大哭,事后又没发现伤势,魏师虽不否认动手打小朋友,但也因男童不愿吃饭,在旁指导而打小朋友手数下,并非不当管教,请法官驳回。

▲幼儿园园长多次在网路回复,却引发网有怒火。(图/翻摄靠北恶质幼儿园)

法官调查,经相关证据及证词,认定魏师脚踩男童及打男童手臂、脸一事是可信的,至于每夜做恶梦,说老师坏坏,因男童双亲未举证、魏师否认,所以认定不可采信。法官认为,魏师以脚踩男童脚踝,及打手臂、脸面,已超过合理管教范围,确应属不当管教,且从影片观看魏师脚踩、拍打行为,可认定的确已造成男童心理伤害,因此判定魏师应赔偿医药费118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而幼儿园虽有业务瑕疵,双亲可提债务不履行之诉求偿,但男童本人无权对幼儿园提出赔偿告诉,因此法官判定幼儿园免赔,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