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答应「不专情要给1亿」 男不认帐!前女友提告获赔1287万

吴姓男子女友感情不忠遭抓包后,曾答应赔偿女方1亿元,事后不认帐挨告,确定败诉。(图/取自免费图库Pickpik)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吴姓男子与庄姓女子2002年时相识相恋,吴男2005年至2006年间因用情不专、言行不当,重创女友身心事业,为此,他签下合约,答应愿意照顾庄女下半生,还大胆于2007年承诺会赔偿她1亿元!怎料,事后吴男仅给付1000万元就反悔,因而遭庄女提告。士林地院审结,判定2人合约属实,吴男需给付前女友1287万元。可上诉。

吴男与庄女2人恋爱之初感情非常甜蜜,然而,吴男却于交往2年后开始用情不专,有时甚至还会口出恶言伤害庄女,造成女方精神及身心严重打击创伤,失去执业资格工作被迫结束营业家庭经济中断。当时经双方协议后,吴男表示愿意照顾庄女下半生的生活、居住、教育等,并于2007年承诺会赔偿她新台币1亿元,没想到,吴男并未履行承诺,致庄二度受打击,两方于2012年4月签订赔偿同意书

不过在这之后,吴男仍没有任何给付动作,2人2018年初再度重新协议,内容明确指出男方须给付女方3097万元生活费及1800万元赔偿金总计4897万元,同月24日,庄女于契约书中要求,生活费中的432万元须于2020年前给付完毕,至于剩下的720万则分摊在2018年至2027年里,其中,2018年每月支付2万5千元、2019年起每月改为6万元,而契约里还规定,若有1年没有按期履行,即丧失期限利益,庄女可以请求一次给付,且吴男另需支付1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协议完毕后,吴男其实仅支付了1800万元赔偿金中的1000万元,接着就直接装傻。对此,庄女气炸提告,要吴男给付她1152万元,并加付1倍违约金1152万元,总计2304万元。

法庭上,吴男表示自己与庄女已分手,2人没有同居也没有婚姻关系,这些「赔偿」是他一厢情愿对女方的亏欠,故该约定应属「赠与」,而根据法律规定,赠与是可以取消的;再者,庄女并未于契约成立2年内行使请求,故请求权应已失效,他可以拒绝支付。

士林地院审理时发现,2人的契约中吴男有承诺愿意照顾庄女,且文中并无出现「赠与」的文字,仅提及「生活费」,就此判定这契约应属「债务拘束契约」,而非吴男所说的「赠与契约」。法官指出,「当事人缔结之契约一经合法成立,其在私法上之权利义务,即应受契约之拘束,不能由一造任意撤销,权利人得依约行使其权利」,审结判庄胜诉,得获赔1152万,但违约金1倍尚属过高,应减为150万元较为适当,且经查因吴男先前已支付15万元,这部分扣除后,他必须再给付庄女1287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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