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头下脚上摔死1岁女童赔433万 父母叹:再多也换不回女儿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林姓保母去年1月以头下脚上的方式抓甩1岁4个月大的翁姓女童,导致孩子头部重创而死,今年6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同时还得赔偿433万多元。不过,翁姓女童的父母认为,再多赔偿也换不回宝贝女儿生命,希望政府能更重视保护幼儿议题,再来提倡生育率,免得又有无辜孩童遭虐。

▲女童的父母不敢相信只是将孩子交给保母照料,就从此天人永隔。(图/东森新闻,下同)

林女2016年12月13日受雇照料翁姓女童,每个月领取1万5000元的薪资,但她2017年1月23日上午9点多不满孩子哭闹,竟然用双手抓住脚部,以头下脚上的方式倒抓起来前后、左右各甩3次,接着改用右手抓住单脚举高,最后松手看着孩子重摔地面

等到翁姓女童被送到奇美医院急救时,瞳孔已经放大且毫无反应儿童加护病房发出2次病危通知,昏迷指数一度只有6,虽然经历1个多月的抢救,仍不敌硬脑膜下出血合并脑水肿视网膜出血等病症宣告不治。

▲女童住院血压一度降到只剩26。

虽然林女在事后已被废止托育证照及登记,但她在第一时间隐瞒实情,到案后一下说是在和孩子玩,一下又改口承认收不了哭闹才出手教训。台南地院法官认为,林女根本就是逃避责任,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处刑13年,同时还得赔偿433万多元。

然而,林女自事发之后就没有道歉,也未曾提出和解,得知被判13年还觉得太重想上诉。翁姓女童的双亲接受媒体采访时仍相当气愤并表示,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女儿宝贵的生命,加上现今社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传出虐童事件,希望政府能更加重视这方面的议题,在提倡生育率之前先做好保护孩童的措施,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一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