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夫妻「婚內失戀」男偷吃女仲介 公然示愛這下慘了

高雄阎姓女子与陈姓男子为一对夫妻,但陈男住在房屋仲介林姓女子住处,出双入对两人宛如夫妻,陈毫不避讳向他人介绍林女为妻子,并多次旅游、同宿,被拍下出游牵手等亲暱相片,虽陈辩驳两人并未逾越普通朋友,阎女精神遭受打击,向两人求偿100万元;桥头地院上周四判两人应给付阎30万元。

判决书中,陈、阎夫妻俩早年经营直销事业,但陈自述,年老想进修还得自己办理助学贷款,并在高铁兼差清偿债务,夫妻俩感情早已出现裂缝。

陈表示,林是夫妻俩经营直销时认识的朋友;当林得知陈遭遇及经济状况后,便与儿女商议,以女儿房间每月2500元出租让陈居住,陈澄清,双方仅为单纯为房客及朋友关系。

阎发现两人曾前往林任职的不动产仲介公司一事,陈表示,原计划完成硕士学业后,辞去高铁外包技术员工作,专职工作弹性的不动产仲介生意,因此,陈才会前去林工作处所,请教工作内容。

由于陈、林二人被拍到共赴家电卖场亲密牵手,且两人还共同出席陈同学会宛如夫妻等,陈澄清,顶多有以开玩笑口吻称林为「媳妇」,林并未承认,两人间并无逾越正常男女分际。

对于因第三人介入,夫妻感情破裂,阎宛如「婚内失恋」,因此,向林提起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告诉,桥头地检署虽做出不起诉处分,虽阎不服再议,仍遭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驳回。

检方查出,陈虽辩驳二人间违单纯房东房客及朋友关系,但陈却拿不出租屋契约及缴交租金证明,但阎并未证实两人同居一室。

至于陈、林对外宣称夫妻,有证人指出,两人参加同学会时,陈曾向在场人士介绍林为自己的「媳妇」,且两人聚会中都手牵手、有亲密行为,还有一起共舞。另有证人向陈求证「没有儿子哪来媳妇」,陈才说「要办离婚了」。由此可证,陈、林二人确有交往,且对外以夫妻身分自居。

法院审酌,双方财力及侵权态样及程度等,认阎请求精神慰抚金以30万元为适当,依此判处陈、林二人应连带给付30万元,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5%计算利息之范围内,为有理由,应予准许,逾此部分之请求,则无理由,应予驳回。

高雄市某对直销夫妻年老感情不睦,男竟外遇双方友人。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