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校园暴力「左眼被打残」 霸凌者父母辩:劝架者责任最大

▲上海一名男学生劝架遭到殴伤,霸凌者家长认为劝架者责任最大。(示意图/pixabay)

图文/CTWANT

2021年4月,中国上海一间中学发生学校霸凌事件,小龙与小明2位男同学在学校发生争执,最后演变成肢体冲突,一旁路过的小豪见状后,随即上前劝阻,结果小龙一拳将小豪的左眼打成重残。但是在和解谈判的过程中,小龙的父母认为小豪劝阻导致受伤,应自行负担责任。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指出,整起事件发生于2021年4月,当时在上海当地某间中学就读的小龙与小明二人,因为细故在校内发生争执,最后演变成肢体冲突。小龙在将小明打倒在地后,直接骑在小明身上不断殴打。

而在此时,路过的小豪见状后,第一时间原想通知老师前来处理,但老师却不在办公室内,所以自己马上冲上去,试图将小龙拉离,没想到小龙一个挥拳,就这样打中小豪的左眼。后续经过医师诊断,小豪的眼睛因为这拳被打成继发性青光眼,属于中国法令规定的十级伤残。

事后,小龙的父母垫付小豪家属人民币一万元的医疗费后,便对此不闻不问,但小豪为了治疗眼睛,单是医疗费就超过人民币三万元,眼睛的视力还无法完全恢复。最后,小豪的家属便对小龙与小龙的家属与学校提出告诉,并求偿人民币21万元。

但是在审理过程中,小龙的父母认为,小豪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应寻求老师协助,而非自己亲身处理,所以认为小豪出面制止的行为也有过错,应自行负担40%的责任,学校要负担30%的责任,而小龙的家属则负担30%的责任。

而学校方面认为,事发第一时间已经将小豪送往医院治疗,且发生打斗的时间短暂,自认在处置与后续处理上并无瑕疵。

上海静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身为教育机构,并未针对课间休息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也没能及时、防堵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因此认定学校教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失。同时法院也不采纳小龙父母的论点。

最后上海静安法院判决,小龙与其父母要承担70%的责任,校方要承担30%的责任,扣除掉小龙父母先行垫付的费用外,另外还要赔偿人民币12万元左右,学校则要赔偿人民币6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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