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津贴遭取消 翁怒没同理心

家住永和的王老先生因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资格遭社会局取消,他多次询问,竟得到承办人员冷漠、轻视的口吻回复,让他无法接受。(高钧麟摄)

年近8旬王老先生2012年起申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去年9月,王办理户籍异动,社会局重新审查,以全家资产超标为由,取消资格。王气愤地说,最起码应事先告知,社会局承办人员屡用轻视口吻回复:「我们是救济你,为何要告知?不然你去行政法院提告。」对此,社会局指出,已清楚向申请人说明未能发放津贴原因,均依规定执行。

王老先生的户籍原设在永和户政事务所,他从2012年起,向社会局申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通过审核,列册中低收入老人1.5倍,每月可领生活津贴7759元,但每年需复查资格。去年9月15日,王将户籍迁入妻子与大女儿的永和户籍地,因变更户籍,社会局重新审查资格,以「全家动产及不动产皆已超标」为由,自去年10月起,取消他的津贴资格。

王老先生说,多次赴邮局提领津贴却扑空,查询后得知遭社会局取消资格,于是询问永和区公所及社会局,均得到相同的回复。「即使资格被取消,最起码应事先告知,而不是任由申请人不知不觉。」

最让王老先生气愤的是,社会局老人福利科陈股长态度冷漠,屡用轻视口气回复:「我们是救济你,为何要告知?不然你去行政法院提告。」王说,公务员应具同理心,尽力协助民众解决问题,而非说风凉话。

社会局回复的公文指出,「台端户籍迁徙后,家庭应列计人口包含台端、配偶、长女、三女、三女婿等5人。经重新审核全家人口之资产,台端全家动产及不动产皆已超标。」

根据「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发给办法」规定,王老先生户籍迁徙前,家庭列计人口仅王本人、配偶、未婚长女等3人,已婚次女、三女未同户未列计。户籍迁徙后,家庭列计人口除原先3人外,还增加次女及三女2人。

对此,社会局说明,2023年9月王先生迁户籍与家属同户,户籍异动后,户内应计家庭人口增加,家庭所得提高而超过该津贴补助标准。关于王先生反映津贴遭取消过程,已向他清楚说明未能发放津贴原因,均依规定执行。社会局秉持亲切待民精神,尽心为民服务,会持续提醒及加强各同仁以耐心倾听、详细解说态度,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