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召开股临会 补选一席独董
(中福股临会22日召开。图/袁延寿)
在60.82%股东出席的情况下,中福(1435)股东临时会22日召开;会中通过了补选吴进成为独立董事一席,及解除新任独立董事的竞业限制等各项议案及临时动议提案。
22日中福的股临会是由中福独立董事高荣志召集,并担任主席。
不过,市场指出,22日中福股临会之所以能股东出席过半、合法召开,主要是股东陈建(家族持股8.5%),以及董事长黄立中的姐姐黄小茜(持股9.5%)也都出席。而这也可能意味着中福公司董事长黄立中所占的股权已经居于少数。
22日中福股东临时会通过议案有;一、确认110年8月3日股东常会讨论事项第六案决议处分范围即为中坜厂房之六分之一」。二、选任许顺雄会计师、林诗梅律师为检查人,就中福公司出售福兴公司股份交易案相关之一切财务、业务事项暨时任经营团队执行业务等疑义为查核(尽职调查),并追究相关人等法律责任案。
三、选任许顺雄会计师、林诗梅律师为检查人,就中福公司购买福兴公司台中市西屯区青海路二段242之12号不动产交易案相关之财务、业务事项暨时任经营团队执行业务等疑义为查核(尽职调查),并追究相关人等法律责任案。
四、补选吴进成会计师为新任独董,并解除新任独立董事竞业限制案。
另外,股临会也通过二项的临时动议议案,包括,授权独立董事高荣志及新选任独立董事吴进成自行或委任检查人,就中福公司最近一年所支出律师费及顾问费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为查核案。以及,中福公司董事会应依公司法第193条之规定,依照本次股东临时会之决议,解任正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证会计师罗裕民、刘慧萍,并委任国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签证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