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国际化 3陆企拟赴欧发行GDR

在15日率先公告的三一重工,也是今年2月拓宽境内外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范围之后,首家拟赴境外发行GDR与上市的陆企。据公开资料来看,在这之前,过去仅共有5次陆资企业发行GDR案例,几乎都是金融、电力等国企为主。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通过境外发行GDR提高大陆与欧洲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表明大陆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信心和决心,可预见境外发行GDR将成为中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和方式。

去年12月大陆证监会对「沪伦通」规则进行修订,今年2月11日更名并正式修订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包含对外拓展适用范围,境外可触及到瑞士、德国等欧洲主要市场。

而大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6日召开专题会议,大陆证监会也明确指出,要抓紧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监管新规落地,并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

据大陆《证券日报》引述华兴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庞溟表示,拓宽大陆企业赴境外发行GDR的范围,从英国延伸到德国与瑞士等欧洲主要交易所,可减少单一上市地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并拓展优质大陆企业赴海外上市交易的足迹。

庞溟更指出,境外发行GDR也符合陆企国际化战略与业务发展需要,扩大企业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也替企业善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便利、拓宽融资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