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适当加强中央事权 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将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