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2024進出口稅則 ECFA繼續依協定稅率施行

中国今天发布2024年进出口税则,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原产于台湾的部分进口货物,除日前宣布终止的相关产品外,参照适用协定税率实施。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下午发布「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文中提及,除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者,其余依循这份税则规定。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因为贸易壁垒调查,外界担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可能会受到影响,然而根据这份最新的税则,ECFA仍列在明年20项适用「协定税率」的项目之中。

这份税则说明,根据ECFA,原产于台湾的部分进口货物,参照适用协定税率。

虽然ECFA续行,但部分产品被排除在外。

根据日前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9号」,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将中止适用ECFA协定税率,并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商务部今年4月12日公告,收到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等单位提交的贸易壁垒调查申请书,其中涉及包括农产、五矿化工、纺织等2455项产品。

随后于8月17日表示涉及产品调整至2509项,并称初步调查显示台湾对中贸易限制措施涉嫌违反世界贸易规则。

中国商务部于12月15日公布对台湾贸易壁垒调查结果,认定台湾对中贸易限制措施构成贸易壁垒。随后于21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对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ECFA协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