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捷租税协定明年实施 有利台商欧洲中部布局

台湾捷克租税协定,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有利台商税负公平欧洲市场布局。(图/达志影像美联社/捷克街头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今(8)日表示,我国与捷克避免所得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台捷租税协定)在2017年的12月12日签署,并且已经在近期生效预计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33个全面性所得税协定,也是欧洲第16个、欧盟会员国第13个租税协定,该协定可以减低跨境贸易投资障碍,为双方经贸投资往来、产业合作技术交流提供更优质的租税环境

财政部表示,捷克是欧盟会员国,位处欧洲核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且基础建设完善,根据经济部统计,到今年的5月底止,捷克是我国在欧洲第七大投资国,也是台商布局欧洲的重要市场。

台捷所得税协定生效之后,假使符合该协定的相关规定,像是台商在捷克取得股利税负从35%减轻到10%;出租工业科学设备给捷克的租金收入,在捷克的税负也从35%降低为5%;台湾公司提供捷克技术服务的收入,如果该台湾公司在捷克未设立固定的营运场所,其任何12个月派员提供捷克公司技术服务不超过九个月者,在捷克的税负也从35%降至零。台捷所得税协定是平等互惠方式互惠双方居住者,因此捷商在台湾从事类似的营运模式,也可以在我国享受类似的减免措施,有利捷商以我国为基地进入亚洲市场。

我国与捷克邻近国家波兰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斯洛伐克等所得税协定皆已经生效,台捷所得税协定生效,我国在欧洲中部的网络将日趋完整,有利台商布局欧洲市场享受合理的税负,解决或预防从事跨境活动面临重复课税争议问题

未来财政部将持续本着互惠原则,推动与经贸投资往来密切国家,有益的新南向政策目标印太地区国家洽签所得税协定,提供台商全球投资布局更完善的租税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