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租税协定难度高 资诚:可能有两解方

前者理论上应可立法,但迄今为止并无这类型的案例;后者方式因为不限特定对象,可能导致如BVI、开曼、萨摩亚等免税天堂同时受惠,尚需国会额外订定适当的防护措施和资格条件,比如以所得在目的地是否课税及相关税率作为符合资格的判断依据。苏宥人提醒,上述措施若能够顺利推行,除了降低美国支付股利、利息、权利金等扣缴税率之外,也可能有助于降低台湾投资人赴美初期的税务风险,并减少同一笔所得在美国和台湾双重课税的不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