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松口 台美租税协定明年6月签
财政部长庄翠云25日表示,希望在明年6月前与美国完成租税协定。(刘宗龙摄)
亚太经合会(APEC)财长会议即将在11月登场,由财政部长庄翠云率团出席。她25日表示,会尽量争取与美国财长叶伦互动,也会在会议上表达,期待明年6月以前能够完成签署台美租税协定。等双方国内程序走完即可生效,届时将有解决超额税负、避免个人、企业双重课税等3大效益。
庄翠云昨日到立院备询,国民党立委赖士葆问及,APEC财长会议由叶伦主持,是否有机会与叶伦「一对一」洽谈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庄翠云表示,届时会尽量争取与叶伦互动,虽在财长会议上无法谈细节,但一定会表达希望可以完成签署台美租税协定。目前还要看美国法案通过时间,通过以后双边签署国际文书,国内行政程序很快完成,双边就可以生效。
对于台美租税协定的效益,庄翠云表示,台湾到美国投资285亿美元、美商对台投资也有266亿美元,双边投资差距不大,签署生效之后是课税权重新分配,对税收影响不大,惟可让美国更多投资进来,税基因此增加。台美租税协定最大的3效益就是可以解决超额税负、避免个人薪资所得与企业利润的双重课税。
财政部官员举例,在未有台美租税协定时,如台湾母公司在美国设子公司,子公司汇回100元股利,就要在美国先扣缴30%;等回国虽有20%的营所税,但因为在美已缴30%,全额扣抵后台湾不用再缴税,但该笔股利租税负担30元。
等台美租税协定生效后,股利所得扣缴税率可降至最低10%,同样股利100元,只先扣10元,回国营所税20%,再补缴10元即可,等于股利租税负担是20元,企业负担明显减少。
庄翠云表示,参照美国法案,美国的税率,相较于台湾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租税协定基本上没有比较差。为解决台美双重课税等双方租税痛点,台湾与美国若非走传统租税协定路线,而是由美国立法程序修正其国内税法,台、美再透过国际文书签署,确保租税优惠互惠。官员表示,美国不论是修国内法还是授权签署,台湾都有前例,都算租税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