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含氢氯氟烃生产和消费第二阶段淘汰管理计划已编制完成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说,我国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规定的义务,高度重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监督管理,履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完善政策法规方面,推动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加大对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震慑力。编制完成中国含氢氯氟烃生产和消费共7个行业的第二阶段(2021-2026年)淘汰管理计划,谋划“十四五”履约规划。在监督执法方面,继2018年、2019年后,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国ODS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源头管控方面,向全国所有在产的四氯化碳(CTC)副产企业持续派驻驻厂监督帮扶工作组,开展源头管控,目前所有在产企业均已全部安装可核查、可定量的CTC在线生产监控系统,并联网至国家监控平台,实现对CTC的国家在线生产监控;在检测监测方面,制定硬质聚氨酯泡沫、组合聚醚、气态制冷剂、液态制冷剂和工业清洗剂中ODS检测标准方法,完成9家工业产品ODS检测实验室建设。制定大气中ODS浓度监测规划,计划在2021年建设ODS背景浓度监测站点;在进出口管理方面,利用联合国环境署建立的“ODS出口前预先知情机制”,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累计驳回55批出口审批单,防止约1984吨ODS的潜在非法贸易,得到国际机构和进口国的高度赞赏。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完善履约协作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强化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为构建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作出中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