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新建4燃气机组 环评初审过关

台电规画在台中火力发电厂新建4部燃气机组,环委30日建议该案修正通过。图为台中火力发电厂。(本报资料照片)

依照立法院主决议,台中发电厂(中火)10部燃煤机组提前在2035年全部除役,台电为以燃气取代燃煤,减少空污及碳排,规画在中火新建4部燃气机组,并逐步拆除2部燃煤机组、4部机组逐步转为备用机组,环委30日要求,补充各机组各项空污排放量、订立逐年空污减排规画、影响南投空品结果,建议该案修正通过。

配合国家能源政策,并加速中火以气换煤,台电提出「台中电厂第二期新建燃气机组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规画新建总装置容量不超过550万瓩的4部燃气机组、4座16至18万公秉的天然气储槽及附属设施,预计逐步拆除3、4号燃煤机组,5号至10号机则逐步转为紧急备用电力设施。

台电评估,施工期PM2.5及一氧化氮合成后浓度超过空品标准,将透过机组调度,使全厂排放不增量,4部机组商转后,全厂排放量较一期承诺减少41%。此外,本次计划施工期温室气体排放量约0.6万吨,营运期全厂每年排放量相较「燃气一期计划」减少1067万吨。

台中市环保局长陈宏益表示,台电一定要承诺逐年减少空污排放,并说明逐年减量数字;南投县政府则指出,受风向影响,燃气产生臭氧将吹到南投县,台电应审慎评估空品影响,尽早提出防治措施。

环委指出,甲醛与氨也应纳入连续自动监测设施,台电书面回复却称非法定连续监测项目,仅能定期监测,他过去审查的燃气机组,开发单位皆允诺办理,台电为何不能。

经闭门讨论后,环委建议本案修正通过,但要求应于12月31日前补充说明,既有燃煤机组、一期与二期燃气机组的运作情境,并说明新旧机组更新汰换期间各项空污排放量,且应有逐年空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减量的规画;甲醛与氨影响评估,研拟减轻措施,并纳入连续自动监测设施;补充影响南投县空气品质的模拟结果,并研拟减轻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