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厂除役环评 初审过关

台湾核电厂除役状况

环保署24日进行「核能二厂除役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初稿」专案小组初审会议,根据资料显示,核二厂除役开发范围约60公顷,除役内容包含拆除作业、兴建除役作业必要设施、用过核燃料移置及放射性废弃物营运等,最终经过讨论之后,顺利通过环评初审,后续进入环评大会审查。

根据经济部规划,核电厂除役分四阶段进行,包含除役过渡阶段八年、除役拆厂阶段12年、厂址最终状态侦测阶段三年及厂址复原阶段二年,合计共25年。

核二厂除役先从汽机厂房的系统设备进行拆解与拆除,再陆续进行辅助厂房及反应器厂房、燃料厂房、废料厂房与控制厂房等厂房设备拆解作业。

核二厂未来完成除役后,厂址辐射剂量将符合非限制性使用之标准,除保留区(含放射性废弃物贮存设施)外,其余土地现阶段系朝电力事业用途来做规划,台电表示,由于科技持续进步,未来会规划做为低碳电力来源电厂用地。

会中有委员关心,由于外国发生核灾害后,辐射尘对于生物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比照外国以蜜蜂、蜂产品做为辐射监测的指标生物;蜜蜂的活动范围约半径1公里,若蜂产品是安全的,代表无辐射外泄疑虑。

经过闭门会议讨论后,同意台电进行核二厂除役环评初审,不过也要求开发单位补出相关资料,包含评估订定施工期间最大施工裸露面积限值,研拟具体空气污染防制措施,包含营建工区主要车行路径铺面铺设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