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除役环评卡关 补件后再审

据经济部规划,核电厂除役分四阶段进行,包含除役过渡阶段8年、除役拆厂阶段12年、厂址最终状态侦测阶段3年及厂址复原阶段2年,合计共25年。核二厂除役拆厂先从汽机厂房系统设备开始进行拆解与拆除,再先后进行辅助厂房及反应器厂房、燃料厂房、废料厂房与控制厂房等厂房设备拆解作业。

核二厂未来完成除役后,厂址辐射剂量将符合非限制性使用标准,除保留区(含放射性废弃物贮存设施)外,其余土地现阶段系朝电力事业用途来做规划,台电表示,由于科技持续进步,未来会规划作为低碳电力来源电厂用地。

惟环评委员关心,过去核二厂附近有矿坑经过,可能会有地底隧道,对于地层有影响,且核二厂紧邻海岸线,历史纪录就有出现15公尺海啸,要求要做相关防护措施。也有委员关心,目前核电厂房舍是以一般建筑物规范,对除役核电厂是否足够;另也应加强除役产生低放射性废料物贮存安全管理计划。

最终经闭门会议讨论后,要求台电确认各项除役兴建设施耐震设计基准合理性,并检讨评估设置海啸墙可行性。评估土方暂置区设置核二厂基地范围内已开发、使用区域之可行性;除役后再利用,应设置监测系统,以确保无放射线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