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法》参考欧盟挨轰 NCC坦承不精确

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举办的首场「数位中介服务法」说明会11日登场,与会人员反映台湾数位经济规模并不如欧盟大,应考虑加诸更高的法律义务是否合宜。对此,NCC综合规划处处长王德威(右)表示,该法主要是要求业者进行3方面风险评估,至于是否因此造成经营成本负担则可再讨论。(邓博仁摄)

引发高度争议的《数位中介服务法》(简称中介法)草案昨日举办第一场说明会,网路服务连线业者碍于压力全面噤声,不过公协会对于草案中照搬欧盟作法,却忽略台欧经济规模差异,定义230万人以上使用的「指定线上平台」需负担庞大义务,以及透明度报告之技术不可行,当场「洗脸」NCC,NCC只得承认「有些文字不是那么精确,会再调整」。

被视为将箝制言论自由「法制化」的《中介法》草案出炉后,引发于各界哗然,NCC被迫在本月召开三场分众公开说明会,分别邀请网路服务连线业者、机构团体与线上平台及公协会与会,至于开放民众可自由报名的公听会,则订于8月25日举行,昨日已开放报名。

打头阵的是网路服务连线业者与公协会,参与代表包括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亚太电信、中嘉等固网业者,但因公股身分、或有合并案卡在NCC手上,不敢肆意发言,导致昨日说明会仅剩公协会代表独撑,炮火锐减。

台湾网路资讯中心执行长黄胜雄建议,将网路注册管理机构、受理注册机构,包含DNS解析机器服务提供者纳入规范主体,但他也对「指定线上平台」的认定提出质疑,认为同以人口数10分之1画定,但台湾的数位经济市场没有比欧盟大,没有条件要求更高法律义务。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秘书长彭淑芬则指出,有线宽频业者提供连线服务,但包含用户最终拜访到哪个网址、整个连线所有情形纪录,有线宽频业者都不会知道,这也影响到透明度报告,技术不可行情况下,呼吁草案将连线服务提供者再做更细部分类。

对于公协会出质疑,NCC综合规画处处长王德威坦言,230万这个数字是参考欧盟的10分之1来的,但会不会造成经营成本负担、230万这个数字是不是要调,「可以讨论」,但认为若不做适度责任要求,会对社会造成影响。

对于赋予网路服务连线业者「断网」义务,王德威说,这不是第一选择,是不得已状况下才做,「不是说不遵守相关规定就非断网不可,跟情节重大有关」。

王德威直言,「技术上做不到,不可能要求,这绝对是原则」,但非法内容需要移除,需要再就技术讨论,原则上是从大处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