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电视告曹兴诚妨害名誉 求偿5亿

中天电视董事长廖丽生(左)、中天电视记者林宸佑(右)5日至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提出妨害名誉告诉并求偿5亿元。(陈怡诚摄)

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在记者会公开辱骂中天新闻及其记者,中天电视董事长廖丽生及记者林宸佑5日到台北地检署对曹提起妨害名誉的刑事告诉,并另提民事诉讼,求偿新台币5亿元,未来法官判赔的金额,将全数捐给公益使用。

曹兴诚当众辱称中天电视「匪台」并侮辱中天记者林宸佑,引发社会关注,昨廖丽生等人按铃控告,10多家媒体到场采访,显示台湾媒体对于这起公然侮辱媒体、侵害新闻采访自由案的重视。

廖丽生表示,曹兴诚政治立场说变就变,这是曹个人想法与政治态度,与中天电视无涉,但曹以不实且侮辱性极高的言词公开诽谤中天电视,更引发媒体制播谈话性节目,延续且扩散地批评,导致中天电视名誉遭受极大侵害。

他说,曹诽谤的言行所侵害的不仅是中天电视的名誉,更损及全台所有父母师长对子女的教育、践踏台湾固有且善良端正的礼义廉耻,其藐视言论自由,更玷污了台湾的自由民主价值。

廖丽生指出,为了台湾的礼义廉耻、台湾的新闻自由及中天电视、中天每位同仁的名誉与权益,中天电视责无旁贷,不得不对曹兴诚提告,无论将来判赔多少,将全部用来成立「礼义廉耻、尊重民主」教育基金,襄助全台各学校,重建台湾「礼义廉耻」、「尊重民主」的价值。

林宸佑则表示,他在曹兴诚记者会提问的「清零政策」,不只是他个人,更是全台人民亟欲知道的疑问,曹无法回答就算了,岂可用公然侮辱他本人和诽谤中天电视的方式,来逃避人民的质疑?

林宸佑说,他是一位新闻记者,记者会提问是记者职责,所提问题也可受公评。曹身为知名企业家,竟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回应提问,令人错愕与遗憾,为了维护媒体第四权和新闻人的尊严,决定向曹兴诚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国民党立委李德维表示,曹兴诚是公众人物,却做了最坏示范,台湾是民主国家,可以不喜欢一个人的言论,但要尊重不同人有不同立场,不是用意识形态给人扣红帽,用羞辱方式对待记者。

他说,曹兴诚好不容易回复中华民国国民,但是对于中华民国民主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却好像不太了解,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有把社会带往正向发展的义务,而不是傲慢无礼地霸凌记者,这样子就算他成为民主自由的中华民国国民,「也是枉然」。

宣布考虑参选下届总统的前台北市议员罗智强说,「我可以反对你的意见,但是我捍卫你的说话权利」,他认为,并非所有人都必须接受中天新闻的每一个观点,但台湾作为民主国家,尊重多元声音,是绝对不能破的铁律,倘若他当选总统,将会平反中天新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