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将抗告在监投票 赖士葆批此人自比太上皇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批评李进勇违宪、滥权,去年剥夺确诊者的投票权,如今要抗告北高行裁定受刑人投票权,自比太上皇。。(资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受刑人可在监投票,中选会主委李进勇13日表明,《选罢法》并无不在籍投票或缺席投票制度,因此假处分裁定有待商榷,已决定抗告寻求救济。国民党立委 赖士葆批评李进勇违宪、滥权,去年剥夺确诊者的投票权,如今要抗告北高行裁定受刑人投票权,质疑李自比太上皇。
赖士葆在脸书发文说,中选会屡屡剥夺宪法赋予人民投票的权利,中选会对于宪法选举权的主张顽固,其做法食古不化、铁板一块,让民进党成为民主退步党。去年不准数万名确诊者与居家隔离者的选举权,现在再剥夺受刑人的投票权,为何中选会可以扩权到凌驾宪法的地步?
赖士葆说,明年1月举行总统和立委选举,林姓受刑人争取狱中投票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监狱应设投票所让受刑人投票。法院都裁准了,中选会竟然表示要提起抗告,法务部矫正署将等到抗告结果配合办理,其他国家早就实施电子投票或不在籍投票,台湾就是卡住。
赖士葆表示,中选会成立的宗旨是为了「贯彻宪法保障民主法制及人民参政权之本旨,统筹办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及公民投票事务。」由此可见法律授权中选会为贯彻保障人民参政权而办理选务,中选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决定哪些人不得投票,否则就是违宪,中选会不依法行政却自创行政命令。
赖士葆强调,针对去年中选会和指挥中心限制数万名确诊者和居家隔离者不能投票,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限制人权的措施必须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则之检验,且不得歧视性措施,不认同剥夺选举权的作为,然而中选会不为所动,依然故我,曾几何时,中选会变成太上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