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学经济系装修工程废弃物遭乱倒 包商、清运业者判刑
黄姓、邹姓男子未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却共同任意弃置废弃物,遭新竹地院判刑。(邱立雅摄)
黄姓小包商向某企业社承揽中央大学经济系研究室装修工程,负责其中监工、拆除、泥作、水电工程,黄姓小包商找上不合法的邹姓清运业者,协助倾倒建筑废弃物等,遭民众检举,黄姓小包商依犯废弃物清理法处有期徒刑1年,将废弃物清除后还要支付公库5万元。邹男则遭判1年3个月,犯罪所得1.2万元没收。
黄男在2022年年间向不知情的某企业社承揽中央大学经济系研究室装修工程,由黄男统包该工程之监工、拆除、泥作、水电工程。有毒品前科的邹男再受黄男委托,以1车新台币1万2000元代价,代为清除土木或建筑废弃物混合物(内含砖瓦、木头、玻璃、电线及生活垃圾等)等一般废弃物。
邹男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初某日,驾驶车辆至中央大学工地载运1趟而将装潢等废弃物载离后,再陆续将废弃物载运至新竹县关西镇偏僻处弃置,经民众检举,为新竹县环境保护局及新埔分局前往稽查,循线查获涉案的黄男与邹男。
邹男接受侦讯时坦承确实有在该土地倾倒沙发、椅子等事实,黄男则辩称是透过朋友介绍才找上邹男处理废弃物,不知道邹男有没有许可,但他比较便宜。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黄男与邹男未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却共同任意弃置废弃物,漠视政府对环境保护政策宣导,影响环境卫生,行为应予谴责,另考量两人坦认犯行,并已提出处置计划而愿将废弃物合法清除,依犯废弃物清理法判处黄男处有期徒刑1年,将废弃物清除后还要支付公库5万元。邹男则遭判1年3个月,犯罪所得1.2万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