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有毒废炉碴到鱼塭 业者被判刑
经民众检举和司法单位介入后,嘉县环保局已要求业者将废炉碴全数运回。(资料照)
长期追踪全台炉碴弃置污染环境的台南社大,2015年底揭露嘉义县东石乡型厝,村一处宫庙,庙前鱼塭使用废炉碴回填成停车场,导致一旁鱼塭池水被染成一片绿,环保局单位追查出涉嫌倾倒的是台南市六甲区一家废弃物再利用公司,2日嘉义地方法院经过审理,判负责人夫妻各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依废弃物清理法裁罚50万元。
判决书指出,陈滢伃原本和配偶林蔚馨共同经营颉承有限公司,领有主管机关核发的再用文件,可从事电弧炉炼钢炉氧化碴、电弧炉炼钢炉还原碴等废弃物再利用,20155年10月,该公司以氧化碴每吨600元,还原碴每吨650元价格,承揽华新公司炼钢制程产出的事业废弃物,依规定应载回该公司的六甲厂,进行筛分、破碎、磁选等程度,制成底层线配粒料原等再利用产品。
但陈滢伃和林蔚馨却以技术未成熟,无法产出理想的产品,再利用业务受挫、销售不如预期等理由,为减轻库存压力,欲把华新公司的事业废弃物运出颉承 公司,刚好东石乡后山宫管理高铭志人欲把后山宫前的废弃鱼塭填做停车场,因经费不足,拜托黄子安帮忙寻找合适的土石,2015年11月底,黄子安和林蔚馨透过友人仲介,约定由颉承公司免费提供未经处理的氧化碴、还原碴等废弃物供鱼塭回填之用,以消化库存,并支付每吨70元仲介费给黄子安。
黄子安和高铭志联络后,自同年12月7日到2016年1月13日,提供鱼塭供颉承公司将事业废弃物回填,陈滢伃和林蔚馨再以每吨110元代价,请经营运输公司的詹咏顺派遗司机协助清运,共计4000公吨的废碴至东石,其中甚至有12车次约420吨,由司机把华新公司的废弃物载到颉承公司后,以遶场未倾倒 方式制造有进场假象后,再直接运至东石鱼塭。
嘉县环保局和环保署经民众检举后,两度抽验,最后验出重金属总铬达69.7mg/L,严重超标。嘉县环保局表示,经民众检举,检方介入调查后,环保局除进行取样送验,也要求涉案业者将所有废弃物运回,另地政处也针对庙方未农地农用处6万元罚金。
嘉义地检署事后查出颉承公司、上亿公司、黄子安因上开行为,各获取24万、清除费、40万运费和21万仲介费,经过8个月调查提起公诉,2日法院判陈滢伃和林蔚馨1年2个月,詹咏顺犯废弃物清理法处1年3个月和20万元罚金,高铭志处1年8个月,黄子安1年9个月,所有犯罪所得均没收,至于同案司机还在另案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