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挹注经费 云林溪污水截流净化工程启用

云林溪早期以河岸景色绿意优美闻名,但随都市发展后将云林溪加盖成停车场,虽暂掩臭味,但同时埋掉在地民众的共同回忆,为重新唤起民众对于云林溪的记忆,促进河川再生,立法院刘建国委员多次邀集本署实地会勘并支持与争取工程经费,云林县李进勇前县长、张丽善县长率县府团队的执行,让本工程能够今日完工启用。

环保署在105年起补助云林县政府规划设计计划,并在107年「前瞻基础建设计划-全国水环境改善计划」核定补助县政府办理本项整治工程,总金额达到10亿8,542万元,其中环保署补助8亿9,004万4,000元(82%),依据工程上下游性质及区位,污水截流净化工程主要是收集大学路上游之生活污水,输送至每日可处理1万5,000立方米之砾间水质净化场处理,处理后之干净水体将重新放流至云林溪,并于云林溪两岸污水排出口设置截流井及箱涵,将晴天污水导引至下游端斗六水资中心进行处理,以确保云林溪位于市中心之河段皆为清净水质,避免水质恶臭问题。

为积极改善水环境,环保署近年来除补助云林县政府进行水污染源稽查管制、河川巡守、污染源总量管制等工作,并推动北港溪、云林溪、虎尾排水及仑背排水北港溪等河川水质改善工程,未来仍会将持续协助云林县政府办理河川整治与水质改善工作。

环保署副署长蔡鸿德表示,环保署会持续与地方政府合作,透过现地水质净化处理,逐步改变都会区河川水质,成为水质改善、环境教育、休闲游憩及生态保育之场域,开启河川水环境清净、安全、舒适的休憩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