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收公关费!包庇卖淫集团 桃园贪警小队长收贿起诉

林姓侦查队小队长涉嫌每周收取1.5万至2万「公关费」包庇卖淫集团,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赖佑维摄)

桃园市一名50岁林姓侦查队小队长,涉嫌以每周收取1.5万至2万元的「公关费」,包庇卖淫集团。有次知道其旗下小姐对卖淫集团提告,还将此事泄漏给集团。林男否认涉案,但卖淫集团成员指证历历。林男遭桃园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移审法院后100万交保。

警方表示,有关侦查队林姓小队长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案,分局配合市警局督察室收集相关证据后,立即报请桃检指挥侦办,林姓小队长目前依法停职当中,后续将全力配合司法调查,秉持「不掩饰、不护短、不轻纵」态度,从严办理,展现决心以维警誉。

检方调查,林姓小队长2022年8月5日帮52岁绰号「舅舅」的巫姓男子经营卖淫集团处理旗下小姐债务纠纷,得知该集团在平镇经营。询问李姓成员「你们做这行都不用缴什么吗?」,李男向巫姓首脑回报后,决议每周缴交1万5000元至2万元公关费给小队长。

因林男深知检警办案方式,与李男约定以苹果手机空机搭配黑莓卡,并用FaceTime软体联系缴交贿款细节。林男收取贿款后,包庇该集团,以泄密方式协助集团规避检警查缉。去年8月5日后,协议每3周碰面1次,并拿取3周「公关费」,地点遍及桃园各地,包含超商、中坜休息站、中坜1间殡葬馆等。

此外卖淫集团1名女子,被卖淫集团以高利贷绑住,女子不堪忍受,向桃园警分局提告,后来案件转交到该分局。林男得知此事,竟到卖淫集团的槟榔摊据点,将此事告知卖淫集团。卖淫集团随后找来女子,并撕毁本票,要求女子和解,放弃诉讼。林男也因此收取2万红包,事后林男还要李男删除对话内容,并把手机卖给通讯行,避免后续遭到查缉。

林男矢口否认犯案,并称是被陷害。但检方认为,巫男、李男指证历历,且巫男被逮时随即羁押禁见,与警方督察通知到案说明的李男并无串证机会,2人也与林男并无仇恨,却能指认内容,且供述一致。

检察官提到,当时侦办女子提告卖淫集团高利贷案,发现执行前不久,巫男就找到女子并要求和解,怀疑负责案件的林男泄密,改请桃园市警局督察室协助侦办案件,才查出林男涉案。且林男女儿邮局帐户有6笔金流不明存款,林男自称是搜集50元硬币也不合理。

检方认为林男所为,为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林、公务员包庇他人图利媒介性交易,从重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处断。加上林男收贿长达33周,计算林男收贿为49万7000元,请求法院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