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2人认罪盼减刑 列共同正犯!丰邑副总:非常冤枉

▲丰邑机构副总黄淑美(拎绿色提袋者)对于被列共犯表示冤枉。(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竹北天坑案今(16)日进行第一组的第二次开庭,庭中三名被告仅丰邑机构副总黄淑美坚持否认认罪,丰邑机构法务部协理李明强、技师陈至忠皆坦承犯罪。黄淑美甚至对自己被列共犯,表示「很冤枉」。

丰邑机构副总黄淑美向法官表示,自己虽担任负责人但实际上仅挂名,属于激励员工的角色,并无实际参与决策,且坍塌案应为工程部门的责任,与她无关,认为自己被列为被告是因为挂名负责人,以及担任另一名被告李明强的主管。

黄淑美强调,自己虽然看过工作会报,但对于会报内容不是这么在意,且自己是虔诚的基督徒,与人为善,更曾问过秘书「这个是不能做的」,对于检方将她列为「共同正犯」表示「感到非常冤枉」。

丰邑机构法务部协理李明强则选择自白犯行,坦承认罪并请求减刑。他表示,自己是因为刘进干找他协助,才协助咨询,并非为了个人利益,且妻子罹病,仰赖他一人照顾,请求法官怜悯,予以减刑,若减刑有附带条件,也愿意接受。并否认教唆胡坤铭。

结构技师陈至中也于侦查中坦承犯罪,他称因一时思虑不周,才会犯下过错,同样请求法官看在他诚心悔过,予以减刑。

针对今日的准备庭,丰邑机构也回应,感谢各界对于此事的关心,丰邑机构尊重司法程序,并全力配合调查,丰邑机构期盼司法能查明真相,全力捍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