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观点网讯:2月29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视频调度会。会议旨在推进房地产融资机制,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权益。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守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等出席。参会者包括各地政府副秘书长、银行主要负责同志等。

会议指出,各城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乘势而上,扩大融资协调机制成效。融资协调机制是当前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破解房地产融资难题的创新举措,长远看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有力抓手,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有关方面要抓紧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效支持现房销售,稳定市场预期。

会议强调,各地要扎实做好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抓项目“白名单”质量、抓工作进度、抓项目建设、抓宣传引导。按照协调机制“应建尽建”原则,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资协调机制,既要高质量完成“白名单”推送,又要高效率协调解决项目的难点问题。要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项目筛选,经金融机构确认后形成第一批合格项目名单。金融机构应加快审核。按照“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金融机构及时反馈项目存在的问题,城市融资协调机制要第一时间统筹解决,待项目符合条件后再次向金融机构推送,共同推动融资尽快落地。各省融资协调机制要对城市推送项目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城市及时将不合格项目移出“白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将建立联合调度、及时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和城市的融资需求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