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大国科普法治基石——聚焦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22年来首次修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技术要打头阵,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目标,我国正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国家创新体系一体化能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阔步前行。

科普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科学素质地基打得牢,科技事业大厦才能建得高。今日之中国,科学普及已成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关键。

11月4日,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受国务院委托作草案说明。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科普法的修改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评价认为,此次修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有益经验,切实解决发展难题,是进一步加强科普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厚植创新沃土,修订科普法正当其时

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作为科技创新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现行科普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就科学普及进行规范的法律,是我国科普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自颁布以来,科普法对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我国现代科技馆体系服务线下公众突破10亿人次,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3年的1.98%提升至2023年的14.14%,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4年的第11位。

站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厚植创新沃土,全面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构建社会化科普发展新格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系统谋划,对新时代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提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加快形成”的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到2035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25%”。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2024年6月24日,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培育创新文化,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科普事业蓬勃发展,但还存在对科普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高质量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科普队伍建设滞后,科普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等问题,有必要修改现行科学技术普及法。”阴和俊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修订草案说明时表示。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科普法(修改)列入一类项目,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科普法(修改)列入初次审议项目。

钟志华、杨晓超、丛斌等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此次科普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非常必要、正当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法治的完善将推动科普工作的开拓创新,并将以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比翼齐飞,助推国家的创新发展和社会进步。

修法回应关切,助力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草案适应科普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创新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从现行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主要包括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

修订草案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增加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普事业的全面领导,开展科普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增加规定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强调科普工作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明确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引导公民培育理性思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

在强化科普社会责任方面,修订草案细化学校科普责任,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科学教育,提升师生科学文化素质;强化科研机构科普责任,强调科研机构应当使科普成为机构运行的重要内容,为开展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强化企业、社会团体科普责任,强调企业应当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各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等应当组织开展专业领域科普活动。

在促进科普活动方面,修订草案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支持科普创作、发展科普产业,明确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创作高质量科普作品,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市场化,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科普,明确国家推动新技术、新知识传播与推广;加强突发事件预防、救援、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普工作,完善应急性科普响应机制等。三是加强科普信息审核监测,要求提供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科普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对科普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负责,各类互联网传播平台建立健全发布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审核机制等。四是加强科普工作评估,规定国家完善科普工作评估体系和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公民科学素质测评,监测和评估科普事业发展成效。

值得关注的是,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科普人员达199.67万人,其中超过八成为科普兼职人员。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群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科普工作中。必须进一步提高科普人员素质,加强科普人才储备,为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修订草案新增“科普人员”一章,正是对这一情况的及时回应。修订草案明确加强科普队伍建设,规定加强科普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和交流,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支持志愿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科普专业人才;强调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

在强化保障措施方面,修订草案对加强科普场馆建设、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等作出规定。

响应时代之变,推动释放科技创新澎湃动能

科普法的修订响应时代之变、人民之需,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助力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科普惠及全民,将进一步激发公众对科学的兴趣和热爱,培养公众的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在新时代,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保障功能更加彰显,没有全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高素质的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科普法修订草案强化了社会各界的科普责任,将有力推动科普活动的多样化和实效性提升。”伊彤、潘教峰等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不同领域的科技创新都需要及时向大众进行科普,将深奥的科学深入浅出地展示给大众看,促进人们更好地认识科学、理解科学、学习科学、爱上科学。”

比如,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并首次把果蝇带上太空用于科学实验,果蝇承担着怎样的实验任务?原来是为了研究在亚磁环境下果蝇的生长发育及行为,让生命科学研究更进一步。AI(人工智能)语音滥用频发,AI是怎么“偷走”声音的,如何进行技术防范?为了保护声音的版权和隐私,“声音水印”技术应运而生,同时还应完善监管,让AI技术循着以人为本和技术向善的理念发展。脑机接口技术如何帮助患者进行康复治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患者戴上脑电帽,靠大脑想象就可以控制手上戴的机械臂,让不能动的手臂动起来,这项技术让“意念”控制动作成为现实,正推动医疗健康行业加速发展。

操控“玉兔号”模拟月球车执行月面采样任务,在空间站模型中体验航天员生活,在互动展览中了解中轴线上的科技元素,在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感受科学家精神的力量……9月15日,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协力建设科技强国”为主题的202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在全国各地开展,精彩丰富的活动激发着大家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百姓在互动交流的科普盛宴中沐浴创新之光,体验科技之美。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拔下一根毫毛,就可以变出好多小猴子,这是不是就是无性繁殖?还是在《西游记》中,女儿国的人们喝了河里的水就可以生孩子,这是不是就是通过孤雌生殖产生后代?”6月13日,在“科学与中国”江苏行活动中,主要从事干细胞与胚胎发育相关研究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劲松从《西游记》讲起,用“接地气”的网言网语拉近和百姓的距离,让大家更好地理解科技进步如何推动社会发展。

不仅仅是李劲松,陈骏、宣益民、金奎娟等院士们也都纷纷参加活动,他们走近市民、中小学生和科技工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讲科普、解疑惑、答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院士从学术“庙堂”走向中小学课堂、图书馆、市民中心和社交网络,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各异的科普活动,把科学的种子撒遍祖国大地。

“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更加重视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培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引新时代科普工作由“知识补课”向“价值引领”转变。

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国加快树立大科普理念,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构建社会化协同的新时代科普生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科普法修订草案在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促进科普活动等方面的规定都体现了这些科普工作的最新变化。

“一箭八星”成功发射、“中国天眼”核心阵试验样机开工建设、全球首个百亿参数级遥感解译基础模型发布……2024年,中国科技创新好消息频传,展示了中国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的积极成果。

以航天事业发展为例,新中国成立7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一代代航天人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推动航天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蓝图绘梦”到“奋斗圆梦”,航天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今年,嫦娥六号完成了人类历史上首次月球背面采样,突破了多项关键技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探月工程成果凝结着我国几代航天人的智慧和心血,从一个侧面展示了我们这些年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的显著成就,充分展现了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和底气。”

孙泽洲、马一德等全国人大代表表示,中国科技创新动力强劲,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既源于中国人民对于创新矢志不渝的追求和中国不断加大的科技创新投入,也和不断提质增效的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对科技强国的有力支撑紧密相关。科普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夯实建设科技强国的法治根基,助力中国释放科技创新澎湃动能。

满载民意民智,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修法全过程

“这次科普法的修改,积极回应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的科普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修法建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充分吸纳民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体现,必将有力推动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何新、李巍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

2022年开展的科普法执法检查是科普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与线上会议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协同、委托第三方开展法律实施情况评估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法律实施真实情况,听取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有力增强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报告认为,随着时代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科普本身的理念、内涵、机制、形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法律的一些条款规定比较宽泛和原则,在实施中存在落地难、效果弱的现象。检查中,各地都提出了修改科普法的建议。

报告认为,修改科普法要坚持继承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巩固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现行法律制度,细化丰富相关条款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并结合发展形势和实践经验,补充增加新的制度措施。具体包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强化科普发展的主体责任、体现科普立法的时代性和前瞻性、完善科普发展激励机制、加强与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的有效衔接、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两翼融合等方面。

检查组根据各方建议,综合研究提出关于修改科普法的意见,并转交由科技部牵头的科普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科普法修改进程。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将修改科普法的民心民愿转化为法律制度,离不开人大代表持续多年的鼓与呼。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关于修改科普法的议案,助力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之后,在科普法修订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多次广泛征求意见。科技部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了科普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23年9月报送国务院。司法部先后两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部分行业协会、学会、科技机构等方面意见,赴地方调研。在此基础上,司法部会同科技部对送审稿反复研究修改,形成科普法修订草案,并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对修订草案进行完善。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近年来,聚焦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为科技强国建设凝聚法治合力。从2022年开展科普法执法检查到2024年科普法修订草案提请初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持续推动科技创新的鲜活例证。

据悉,科普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通过中国人大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平台,开展持续一个月的在线公开征求意见,让更多民意民智融入法律,使法律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

地方同题共答,为国家层面修法提供重要参考

目前,全国多个地方都出台了科普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完善相关政策,天津、广西、宁夏、新疆等地开展了科普条例修订或监督工作,山东、河南等地出台关于社会科学普及、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的政策法规,形成了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科普法律制度规范。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开展科普工作,公民应当依法参加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条例已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指示精神贯穿始终,将“坚持科普与科技创新并重”在条文中明确规定,强调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条例进一步强化科普工作的系统性,明确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浙江省统一的科普资源库。同时完善科普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建立科普多元化投入机制,对科普专业人才实施分类评价,明确省科学技术奖应当设立科普类别,构建起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工作体系。

为推进全域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科普工作的定位和目标,明确天津市建立健全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

修改后的条例补充完善了科普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将普及科学思想,培育理性思维,宣传科学方法,普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知识和应用技能等作为科普工作内容。条例加强推动全域科普的组织管理,明确市科技部门建立健全科普效果评价机制,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科研成果评价指标。还明确社会各界应当支持和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尤其是鼓励科技工作者、高等学校师生从事科普志愿服务,以有效充实科普力量。

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自1999年1月实施以来已经25年,对推动北京市科普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很多条款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科普职责定位、科普场所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科普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据了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将科普条例修订纳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科学普及支撑创新发展,关乎全民素养和社会进步。近年来,地方聚焦科普开展的立法实践为在国家层面推进科普法修改提供了重要参考。各地在科普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成熟做法,将在科普法修改中充分反映借鉴。

今天的中国,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科技要素正在神州大地上涌动。新征程上,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国家创新体系一体化能力,筑牢大国科普法治基石,新时代科普工作将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将助力中国实现建设科技强国的目标,科技创新将为中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 萍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