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拟出台楼市新政:购房最高补助5万元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任胜利

1月24日,驻马店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稿》提到,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此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凡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驻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新市民、新青年、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驻马店市以外其他省、市)缴存职工执行同一标准。对多子女家庭实施差异化政策,生育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

鼓励个人购买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凡是购买此类存量公寓的,可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的入户、上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支持政府机关、园区、企事业单位依托工会或其他组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调代建、团购职工住房,团购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开辟代建团购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等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