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排富续发敬老礼金1万元 符合3资格4月1日起可申请
县长杨文科衡量县府财政,决定维持排富,续发敬老礼金1万元。(罗浚滨摄)
县府去年首发敬老礼金1万元,嘉惠2193位因入籍时间门槛无法领敬老福利津贴的长辈,县长杨文科衡量县府财政,决定维持排富续发,从4月1日起到9月30日受理申请。
杨文科呼吁符合资格的长辈们收到通知后,备妥相关资料至户籍地所在的乡镇市公所申请,已领取敬老福利津贴者,不重复发给。
社会处说明,今年敬老礼金发放对象的三要件为,一、今年年满65岁,二、民国94年8月1日以后设籍新竹县,三、截至申请日当日已持续设籍满10年者。若去年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长辈,可免重新申请。
另外,最近1年内居住国内未满183日、现职军公教及公营事业职员工、经政府补助收容安置、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者,也不能领取敬老礼金。
敬老礼金设有排富条款如下:一、110年个人综合所得总额超过50万元,二、个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现值总额超过500万元,三、领有军公教退休金,四、领有老农(渔)福利津贴,五、领有荣民就养给与。
社会处提醒新申请的长辈,请务必在期限内检附申请书、切结书、个人户籍誊本、邮局存折影本正面、个人所得证明、财产清单及其他证明文件,向户籍地的乡镇市公所提出申请。
社会处指出,为加速发放时程,将分2批发放,去年申请已通过审核者与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者,将于7月中发放。
7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者,将于11月中发放。如有疑问,可洽询各公所或社会处老人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