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教育课程最高补助6000元 符合资格者3月15日前申请

教育部加强非正规教育认证课程的学习参与。(林志成摄)

教育部表示,非正规教育认证课程的学费补助申请每年办理1次,每人最高6000元,符合资格的修课者必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地方政府教育局(处)提出申请,后续经地方政府教育局(处)复审后,于4月30日前检据向教育部请款即可。

为鼓励国民参与终身学习意愿,加强非正规教育认证课程的学习参与,教育部自2010年起持续依《终身学习法》规定办理非正规教育认证课程学费补助,每年一次。

依据「终身学习课程实施及非正规教育课程补助办法」规定,原住民、身心障碍者、低收入户、新住民及未完成国民义务教育且年满55岁者,修习经教育部认证的非正规教育课程,均可依比率申请学费补助,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为限。

为促进正规、非正规教育活动交流,鼓励大学以较具弹性方式招生,依「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规定,年满22岁修习经认可课程累积达40学分以上者,即具有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资格,如不报考大学,也可作为学分抵免或升迁考核的参考。

另为替国民的学习权益把关,通过认可的非正规教育课程,其内容皆相当于专科学校副学士班及大学学士班开设的人文、艺术、社会或科技领域水准,以确保认证课程品质,截至今年1月,通过认证机构数计有957个,通过认证课程数计2566门、通过认证学分数计5892个。

教育部提醒申请学费补助者,应自取得学分证明书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受理;终身学习机构亦应协助学员提出申请,以维护学员权益。非正规教育课程相关认证清册可至「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机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网站及「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机构─国立空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