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教育课程认可放宽 学程课程由20学分降为6学分

教育部放宽非正规教育课程认可学分数申请条件。(林志成摄)

教育部今日发布修正「非正规教育学习成就认证办法」,放宽非正规教育课程认可学分数申请条件,学程课程由不得低于20学分修正为不得低于6学分,单科课程由最高6学分修正为最高3学分,让终身教育机构更容易开设学程课程及单科课程。

教育部终身教育司科长陈庆德表示,过去终身教育机构,学程课程要达20学分、单科课程要达6学分,才能提出认可申请,这门槛太高了,不利于终身教育的推广。因此这次修正「非正规教育学习成就认证办法」,将学科课程、单科课程分别降为6学分、3学分就可参加认证,让终身教育机构的课程更多元且丰富。

为鼓励民众参与终身学习意愿,并作为入学采认、学分抵免或升迁考核的参考,教育部依据《终身学习法》第13条规定办理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业务,自2006年起起委托台师大办理课程认可及发给学分证明书业务。

后续因应课程内容日趋多元,为扩大办理规模、打破地理区域限制以及提高离岛偏乡民众终身学习机会,教育部2007年起委托国立空中大学办理数位课程认证业务。

教育部表示,终身教育机构通过认证的课程,其内容相当于专科学校副学士班及大学学士班开设的人文艺术社会科技领域等课程,除把关课程教学品质,更注重民众学习权益

截至今年8月,通过课程认可的终身学习机构数计有707家,通过认可的课程数计有2014门,通过认证的学分数合计有4740个学分。民众年满22岁可借由修习经认可的课程取得学分数,依「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规定,累积达40学分以上即具有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学士班的资格;另亦可作为学分抵免或升迁考核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