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助」申请看这边!最多可领3万元
【MamiBuy 好鸡婆整理报导】 内容编辑/段佩宜生育补助政策,大家都清楚吗?政府为了鼓励生育,推出相关生育补助,只要有生小孩都能申请,至于去哪里申请?申请资格?补助多少?种种问题,请大家耐心看下去啰!
生育补助有各县市政府推出的「县市生育津贴」,以及劳保局推出的「劳保生育给付」及「国民年金生育给付」(二择一申请),详细请领资讯如下:
一、县市生育补助津贴国内各县市政府都有生育奖励金,然而各县市金额不尽相同,请以政府最新公告为主。
>>办理方式:新生儿出生之次日起60日内办妥出生登记,向新生儿设籍所在地之户政所申请。
>>携带证件:新生儿母亲的身分证、印章、户口名簿正本及新生儿母(父)亲的邮局存折影本等。
>>补助金额如下表
二、劳保生育给付津贴请领资格:
(2)女性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181日后早产者(所谓早产系指被保险人妊娠周数超过20周但未满37周生产者)
→完整请领资格请点我
三、国民年金生育给付请领资格:民国100年7月1日后生育即可请领。
每胎津贴:月投保金额(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调整为18,282元),一次发给2个月生育给付。
→完整请领资格请点我
四、特殊处境方案,请见以下
请领资格:
(2)孩童父母经税捐稽征机关核定,最近一年综合所得税未达20%者
(3)在职业工会加劳保的妈妈亦可申请
每月:低收入户:5,000/月,领到2岁。
中低收入户:4,000/月,领到2岁。
父母综合所得税税率未达20%:2,500/月,领到2岁。
另外,若父母户籍为台北市者,台北市还有一个「助妳好孕」的育儿津贴,这个津贴可以月领2,500领到孩子5岁喔!但是在审查方面会比较严格
请点→「助妳好孕」专案内容
申请人家庭总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过政府当年公布最低生活费二点五倍及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一点五倍,且家庭财产未超过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一定金额,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六十五岁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踪经向警察机关报案协寻未获达六个月以上。
(2) 因配偶恶意遗弃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经判决离婚确定或已完成协议离婚登记。
(3)家庭暴力受害。
(4) 未婚怀孕妇女,怀胎三个月以上至分娩二个月内。
(5)因离婚、丧偶、未婚生子独自扶养十八岁以下子女或独自扶养十八岁以下父母无力扶养之孙子女,其无工作能力,或虽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伤病或照顾六岁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 配偶处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一年以上,且在执行中。
(7) 其他经直辖市、县市政府评估因三个月内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生活、经济困难者,且其重大变故非因个人责任、债务、非因自愿性失业等事由。
每年补助政策都可能会有调整,如果需要可以向各县市政府社会局或是「1957」免费专线洽询喔!
本文获「MamiBuy妈咪拜」授权转载,更多精采内容请上《妈咪拜-新手爸妈劝败团》粉丝团;《MamiBuy妈咪拜》官方网站。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