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嘉祥县城区限制大排量摩托车通行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6日讯为维护嘉祥县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遏制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音污染,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嘉祥县道路交通实际,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前发布通告,决定在城区部分路段对排量在300CC(含)以上摩托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限制车辆类型

排量在300CC(含)以上普通两轮摩托车

限制通行的时间

19时至次日7时

限行区域

机场路及机场路北延(含以上道路)以西、319省道-嘉梁线-244省道城区段(不含以上道路)以东、北外环(不含)以南、疏港东路-城南街-疏港路(含以上道路)以北的区域路段分时段限行。

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9月9日起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