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退避權 火場救災經驗很重要

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大火,造成6名消防员殉职。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

二○一五年桃园新屋保龄球馆大火,六名消防员殉职;业者刘得斌一、二审被依违反消防法致人于死罪判六年十月;更一审认为刘当时向消防员表示里面没人了,希望不要再派人进去,救灾过程没有任何故意或过失干预、不当影响救灾行为,不能要他负起消防员罹难之责,改判刑六月,得易科罚金。

资深消防员说,消防法赋予消防员退避权,火场若确认无人员受困,消防员以在外围射水降温防止延烧等防御性救灾为主,可避免不必要伤亡。

消防专家林金宏说,很多火场没进到里面,很难判断有没有危险;且一般火警若无人受困就不进入抢救,消防员失去累积抢救经验机会,一旦发生重大火警,反而可能因经验不足带来更大危险。

他认为退避权不能单一角度思考,关键是学习全面性做判断,「什么状况该进去、什么状况不该进去」,才能让消防员真正远离危险。

立法院十一月十二日通过消防法修正条文强化资讯权,明定管理权人于火灾时未提供场所平面配置图及抢救必要资讯,或提供资讯内容虚伪不实者,处五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未提供场所化学品种类、数量,或内容虚伪不实者,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林金宏说,修法对消防员抢救有帮助,但火场瞬息万变,平面图只能提供大略方向,不是绝对准确;基层消防员认为,工厂常进行防灾演练,加强员工与管理人间联系,才能有效落实资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