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抬轿、直播间“杀猪” 公安部出手揭露A股“坐庄”链条

本报记者 罗辑 北京报道

配资建仓、对倒拉抬、直播“吹票”、反向“出货”……

近日,公安部经侦局发布两起操纵证券市场典型案例,不仅将当前“流量时代”的A股新型“坐庄链条”全程揭秘,更重拳出击,除了操纵团伙,荐股团队和黑嘴中介也全员入刑。

A股严打“坐庄”已在路上。

起底“坐庄”的全过程

“坐庄”,又叫“连续交易”操纵。在全球资本市场,通过“坐庄”违法谋利,均是各国监管方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伤害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公平。

那么一场典型“坐庄”是如何完成的?“庄家”怎么构建如此庞大的资金优势?操盘者如何规避监管,拉抬目标股价?高位如何完成隐蔽“出货”?

首先,“庄家”要筹集大量资金,配资中介的深度介入,率先拉开这场“坐庄”合谋。

公安部披露,在辽宁朝阳管某伟团伙操纵证券市场案中,公安机关案侦发现,“庄家”先是通过场外配资,利用杠杆放大了自己的资金池,以获得对目标股票交易中的资金优势。同时,为规避监管完成建仓、“拉票”和“出货”动作,具体操作中,“庄家”在配资环节,进一步与配资中介进行利益绑定,后者不仅提供配资,还会提供账户,并且“入股式出资”参与“坐庄”,后续按照出资比例分取利润。

这个环节,“庄家”完成一定体量股票账户的获取并控制。一般被控制的账户数可在数十个到上百个。在公安部披露的两起案例中,“庄家”控制的账户数量分别是70余个和80余个。

随后进入建仓和拉抬环节。这个阶段,“庄家”主要利用资金、持股优势,操纵目标股票股价,以保证在低位建仓。在完成“潜伏”后,操盘手开始拉抬股价,通过连续交易以及与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对倒拉抬,推高目标股票价格。

上述案件中,被“庄家”操盘的“××时尚”股票,在“坐庄”中,股价短时间上涨43.47%,偏离上证综指47.46%。

最后,“坐庄”进入最关键的阶段,即高位“出货”。因为资金量较大,“出货”会导致目标股票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所以找到足够体量的“接盘方”至关重要。这个环节上,一方面“庄家”前期会保证拉抬股价幅度较高,并吸引投资者跟风追涨,另一方面,“庄家”还会伙同他人通过对目标股票作出投资建议,鼓动投资者买入,以掩护“庄家”反向卖出,最终顺利完成“出货”。

过去,这类掩护“庄家”给出投资建议的合谋者,被称为“黑嘴”,给出的投资建议叫作“吹票”。早期,“黑嘴”主要是在报纸、论坛、QQ群进行“杀猪”活动,但如今随着网络直播兴起,“黑嘴”通过“网络主播”身份在移动互联网上构建起“直播间杀猪盘”,与“庄家”合谋完成一场证券市场的“出千”。

在公安部公布的上述案例中,“庄家”郑某胜就伙同陈某以及他人通过网络直播对“××包装”股票作出投资建议。

整体来看,公安部披露的这两起典型案例中,管某伟、郑某胜等团伙非法获利分别达到1.02亿余元、2亿余元。

全员入刑 “庄家”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根据公安部披露,2022年8月,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庄家”管某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其他涉案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庄家”郑某胜及其合谋者,目前已移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平交易是市场健康良性运作、投资者信心来源的基石。

一位20世纪90年代入市的资深私募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到,合谋“坐庄”全员入刑是上述案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方面。

“当前‘坐庄’案件的资金量、隐蔽性都在提高。尤其是‘出货’环节,通过网络构建起私域流量的‘杀猪盘’,让不知情的投资者‘高位接盘’‘掩护出货’。近年来监管严厉打击股市‘坐庄’,可以看到,对这类案件的罚没金额、惩处力度均在大幅上升。同时合谋者全员入刑更敲响‘出千者’警钟。”该私募人士如此说道。

“如何识别和确认‘庄家’的存在以及如何打击其违法行为,是当前各国证券监管部门在打击‘坐庄’方面的两大议题。一方面,‘庄家’反侦查意识在提高,如通过复杂的资金转移和控制大量账户交易操作来掩盖其真实意图;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复杂的交易链条,监管部门在全面掌握、还原和固定证据方面,亦有一定难度。”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提到。

不过,近年来我国对“坐庄”的监管手段和打击正在快速提升。据柏文喜观察,当前为了加强监管,我国正采用一些新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等对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排查,对“坐庄”行为进行追踪,以提高识别和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能力。同时,处罚方面,监管层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交易链条上的“合谋者”全员入刑,更体现了监管层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此外,监管也在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和提高市场透明度,以防范投资者落入股市“杀猪盘”。

“近来公安部门加强打击‘坐庄’行为,就相关行为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并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所采取的刑事侦查措施有助于更好地固定犯罪嫌疑人陈述和证人证言证据,并取得相关金融机构的配合提供书证和音视频、网络信息等电子证据,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高效支撑。公安部门就‘坐庄’案件推进追究刑事责任既体现了国家对‘坐庄’行为的违法犯罪负面评价,也为投资人、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了更为明确细致的合法合规行为指引。”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副主任陈科对记者提到。

在上述两起案例中,不仅有多个操纵团伙选定目标股票后按约定同步交易,而且配资中介和荐股“黑嘴”更与操纵团伙形成共同利益体。面对如此精细的分工和复杂的犯罪链条,据公安部披露,办案机关调取了多维度涉案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还原刻画出团伙组织架构及成员角色分工,锁定了多个操纵团伙合谋勾结实施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最终将这些股市“出千者”一网打尽。同时,在上述案例中,公安机关并非“单兵作战”,而是会同证监稽查部门联合情报导侦,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强化行刑衔接,提升工作合力,有效精准地收集各类证据,提高了研判和侦办效率。而目前,在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上,这类合作正越发普遍。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