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违规左转女骑士「零肇责」 违停三宝反被起诉

江兴街国丰街口。(图/翻摄自GoogleMap,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沈姓妇人2016年12月骑车时,违规跨越双黄线抢先左转不料却遭左方直行车撞倒瘫痪,成为植物人,在去年10月不幸死亡。检方到场勘验后,认为撞人的陈姓女驾驶没有肇事责任处分不起诉,但曾姓男子交叉路口10公尺范围内违停,以致挡住双方视线,是肇事次因,因此6日依过失致死罪将曾男起诉。

起诉书指出,36岁曾男开车找朋友闲话家常,2016年12月22日晚间将车违停在北屯区江兴街与国丰街口的围篱旁。不料晚间8点多,66岁沈姓妇人恰巧骑车要从国丰街左转江兴街,还没到交叉路口处就抢先左转,结果跟从左方驶来的直行车发生擦撞,沈妇当场倒地

事后,沈妇脑部重创,经开颅手术当下捡回一命,但也成为植物人,并在去年10月16日死亡。沈妇家属为了讨回公道,对驾车陈女和违停挡住视线的曾男提告过失致死。

检方还原事故现场后,发现曾男违停确实挡住了2车视线,加上事故鉴定委员会第一次鉴定也指沈妇驶入来车道抢先左转、未礼让左方直行车是肇事主因;曾男违停是次因;陈女没有肇事因素,检方因此认定曾男涉过失致死罪嫌

不过,曾男大声喊冤,同时申请覆鉴,表示自己的车比围篱还矮,挡住视线的是围篱,而非他的车,所以无论他有没有停在那边都不会影响视线,如果硬要算在他头上,那「怎么不起诉围篱」。

案经覆鉴后,鉴定委员会虽改判曾男和陈女都无肇因,但检方不采信覆鉴结果,仍依第一次鉴定认定曾男违停是肇事次因,因此6日将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