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荣泰称「谢宜容两大过最重免职」 游淑慧质疑:假严惩、真熄火
▲行政院长卓荣泰鞠躬致歉。(图/记者吕佳贤摄)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北分署吴姓公务员轻生,分署长谢宜容遭爆涉嫌霸凌。行政院长卓荣泰今(20日)鞠躬致歉,他强调「谢宜容将记两大过并送惩戒,最重将免职、不得再任公务员」。对此,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表示,先不说一个公务员资格,能不能换到一条宝贵生命,依照公务员考绩法,法律责任能对应到一次两大过的行为?她质疑,卓院长下令的惩处,是否真的适用?还是只是先演一出「假严惩、真熄火」?讲得很凶,但其实一切未定。
游淑慧表示,卓荣泰的惩处指示,会不会只是虚晃一招,行政责任非重点,事情真相才重要,一次两大过处分,充其量就是免职。然后呢?
游淑慧表示,先不说一个公务员资格,能不能换到一条宝贵生命。她也高度怀疑,依照现行公务员考绩法,「霸凌同仁下属,导致下属轻生」,虽有行政和道义责任,但法律责任能对应到一次两大过的法定行为吗?
游淑慧质疑,所以今天卓院长下令处以一次两大过的惩处,法令上是否真的适用?还是卓揆只是先演一出「假严惩、真熄火」?
游淑慧指出,未来谢宜容还能救济复审,会不会因惩处不合法,还让其翻盘成功,可能考绩法规定,反而变成谢的保护伞。谢的行政责任,虽然卓荣泰讲得很凶,但其实一切未定。
游淑慧直言,对外一直强调谢宜容要负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对家属、对外界而言,并不是最重要的,大家更希望的是看到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有没有人该负司法责任或代价。
游淑慧强调,谢宜容至今都没亲自出面,即便觉得自己没错、不需要道歉;但身为分署主管,也应该有胆量、有责任出面说明。
游淑慧也补充,依照公务人员考绩法,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一次记二大过处分:一、图谋背叛国家,有确实证据者。二、执行国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职责,或泄漏职务上之机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损害,有确实证据者。三、违抗政府重大政令,或严重伤害政府信誉,有确实证据者。四、涉及贪污案件,其行政责任重大,有确实证据者。五、图谋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六、胁迫、公然侮辱或诬告长官,情节重大,有确实证据者。七、挑拨离间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有确实证据者。八、旷职继续达四日,或一年累积达十日者。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192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
▼谢宜容。(图/翻摄劳发署北分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