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嚴懲真熄火?卓榮泰令2大過 游淑慧:恐成謝宜容保護傘

行政院长卓荣泰下午针对劳动部职场疑似霸凌事件于院内中央大楼发表谈话,并鞠躬向不幸过世的劳动部人员及家属,表达最高的歉意。记者侯永全/摄影

劳动部职场霸凌案,行政院长卓荣泰今临时开记者会,宣布分署长谢宜容将记两大过并送惩戒,最重处分是免职且不得再任公务员。北市议员游淑慧拿出公务员考绩法规定,质疑卓下令处两大过,是否法令真适用?还只是演一出「假严惩、真熄火」?

游淑慧说,如果未来谢宜容提救济复审,会不会因惩处不合法,就让其翻盘成功,让考绩法规定反而变成谢宜容的保护伞。

游淑慧今天在脸书说,卓荣泰的惩处指示,能否真正落实?行政责任非重点,事情真相才重要。尤其一次两大过处分充其量就是免职。然后呢?先不说一个公务员资格,能不能换到一条宝贵生命,游也高度怀疑,依照现行公务员考绩法,「霸凌同仁下属,导致下属轻生」,虽有行政和道义责任,但法律责任能对应到一次两大过的法定行为吗?

游淑慧说,所以谢宜容负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对家属、对外界而言,并不重要也不确认,更希望看到的是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有司法责任。尤其谢宜容至今都没亲自出面,即便她觉得自己没错、不需要道歉,但身为分署主管,也应该有胆量、有责任出面说明。

游也贴出公务人员考绩法的规定,「非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为一次记二大过处分」,包括一、图谋背叛国家,有确实证据者。二、执行国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职责,或泄漏职务上之机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损害,有确实证据者。三、违抗政府重大政令,或严重伤害政府信誉,有确实证据者。

四、涉及贪污案件,其行政责任重大,有确实证据者。五、图谋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六、胁迫、公然侮辱或诬告长官,情节重大,有确实证据者。七、挑拨离间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有确实证据者。八、旷职继续达四日,或一年累积达十日者。

游说,如果未来谢宜容提出申诉救济,会不会让考绩法规定,反而变成谢宜容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