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不了谢宜容? 郑运鹏揭文官过度保障:惩戒一刀毙命是不可能的

▲ 谢宜容(右)。(图/劳动力发展署北基宜花金马分署)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劳动部劳发署北分署39岁吴姓员工疑似不堪职场霸凌轻生,劳动部20日则召开考绩会,决议涉嫌霸凌的分署长谢宜容记2大过免职。对此,前民进党立委郑运鹏今(21日)表示,过度保护的文官体制无法承担国人要求,惩戒处分,衍生层层保护的法律规范,除非现行犯收押,否则舆论要求一刀毙命是不可能的事。他强调,政府高层付出惨痛代价,但当事人却嘴硬到底,因为知道法律保障在哪里,「根本不需要自己的背景多硬」。

郑运鹏发文表示,公务员受到的规范不是《劳基法》,是《公务人员服务法》,这次劳动部不幸事件,很多朋友在讨论的方向有点落差。

郑运鹏表示,因为文官是一试定终生的「公务员保障」,这种过度保障在台湾一直被舆论误以为是文官中立的良方,其实并不有效,反而容易劣币驱逐良币。

郑运鹏指出,要惩戒处分失职文官,衍生出了层层保护的法律规范,行政院还要送到考试院,第一时间大概只能先调非主管接受调查而已,除非刚好是刑事现行犯直接收押,舆论要求一刀毙命是不可能的事情。

郑运鹏再指,这些保护机制,大部分是由高阶文官作为幕僚单位制定出来的,在条文里面加一点自肥机制,搞得复杂一点、程序拉长一点「官官相护机制」,在人性上是必然的。

郑运鹏提到,如果回顾以前年金改革,也发生过高阶文官偷藏概念,造成「肥大官瘦小吏」的荒谬修法,包含立法院和学界、媒体都是生效后才发现被骗,大家就可以想像这种超稳定的文官制度,已经无法因应随时「毛很多」的现代民主社会。

郑运鹏认为,这种体制,遇到好的长官当然能够保护执行公务,但遇到恶劣的长官,还真的要等公务人员惩戒程序完成才能拍板,现实上真的无可奈何,这就是今天政府高层已经付出惨痛政治代价,当事人却可以嘴硬到底的法律基础,当事人是劳动部高阶文官,更知道法律保障在哪里,「根本不需要自己的背景多硬」。

郑运鹏补充,自己认为理想的现代文官应该有几个原则,过去他曾经质询过考试院,第一「公务人员国考是保障任用资格,但不是终生保障」、第二「终生保障改为长合约制,例如,通过国考第一份合约为10年,绩优续聘减为7年,再续聘减为5年,依次到退休年限」、第三「因为文官任职风险增加,所以应该提高待遇;政府预算不可能无限扩张,所以要相对缩减编制。高薪才能聘到好人才,缩减编制也才能迫使政府淘汰冗员、合理使用人工智慧」、第四「特殊职务,另订保障」。

最后,郑运鹏强调,在他的观察,现在的文官保障让少数消极文官会不会变成「摆烂的最大,不想升官你就对我无可奈何」的恶性循环,年轻的倒楣、新进的倒楣、积极的倒楣,这个过度保护的文官体制已经无法承担国人的要求了。

▼前立委郑运鹏。(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