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密保护「不得基于3目的」?游淑慧:援乌案恐全中

外交部提告徐巧芯(左)泄漏机密,但随即遭打脸捷克早就公开相关资讯。右为外交部长吴钊燮。(合成图/示意图/资料照)

国民党立委徐巧芯日前爆料,外交部透过第三方援助乌克兰恐涉及图利,因公布外交部密件公文,遭外交部提告涉犯泄密罪,引发舆论争议。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指出,《国家机密保护法》第5条规定提到,核定国家机密,不得为隐瞒违法或行政疏失,不得为限制或妨碍事业之公平竞争,不得为掩饰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团体或机关(构)之不名誉行为。援乌案涉及交付海外资金采购台湾特定厂商医材,可能三者全中。

游淑慧11日发文质疑,民进党认为……我是政府,我爱把什么订密件,什么就是密件……立法委员就是不能揭露。但真的是这样吗?

游淑慧指出,当公务员的应该都念过《国家机密保护法》第5条:1.国家机密之核定,应于必要之最小范围内为之。2.核定国家机密,不得基于下列目的为之:一、为隐瞒违法或行政疏失。二、为限制或妨碍事业之公平竞争。三、为掩饰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团体或机关(构)之不名誉行为。四、为拒绝或迟延提供应公开之政府资讯。

游淑慧强调,1000万美金交到海外,进行医材采购,如果指定采购台湾某特定医材厂商……那可能就三者全中。她直言,「谁违法,真的还不知道!全身上下都秘密?」

网友表示「还是淑慧专业,直接点破盲肠,指出外交部根本有违法列密件的问题!」、「议员此言有理,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将某一个文件盖上一个密字的话,那民代要如何监督政府呢?」、「蜜饯党从论文开始啊!吃香喝辣的产业链,用蜜饯才能够封口啊!」、「民进党的“奥步机密”就是想黑箱作业丶掏空国库丶出卖台湾,立委丶议员都有揭弊的责任,为国为民加油!」、「感觉猫腻很多,应追查到底,绝不容许假公济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