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出錢買房讓老婆付「房租」 惹怒一票人:給錢還要做家事

图为夫妻买房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图片来源/ingimage

夫妻、情侣买房最常碰到的状况就是房子要登记谁名下、房贷该怎么分摊,有一名男网友考虑日后自己先买房,再让另一半固定每个月给一些钱,就像缴房租一样,不用负担到房贷那么多钱,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

这名网友在PTT表示,通常婚后买房都会被要求登记老婆名下,就算是婚前双方一起出钱买也很难,因为都还没结婚,买了就真的只能跟这个人在一起了。他说自己没考虑要结婚,但是一定会买房,因此上述这些情况都有纳入考量。

原PO目前的想法是自己先出钱买房,不想让父母出,「这样以后如果一起住不合才有请走他们的合理性」。至于另一半就让她每个月给一些钱,大概3000元上下,就像是缴房租,「毕竟妳也有使用这间屋子,房贷也没让妳出,家事当然一起做,薪水各自管,这样离婚也不用担心房子归谁」,原PO想问大家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只不过这样的想法让乡民一面倒地抨击,「帮你做家事还要付钱给你,太看得起她了吧」、「要固定给房租的话,找得到老婆吗?」、「照你这条件,自己租比较爽,3000省没多少还要做家事,自己一个住自由,负责自己的家务就好,还没人管」、「干嘛还想找另一伴,自己一个好好过,房子全部都能自己使用,连考虑要收多少都不必,这样不是很好」、「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感觉问题!老娘宁愿外面租都不愿缴房租给你,有房了不起吗?」、「你就不要结婚就好了啊,谁会为了房租3000结婚啊,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