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恶男夺6命逃死 罪刑竟比郑捷还轻舆论哗然

汤景华不满官司没打赢,竟到和他有争执的翁姓男子住家骑楼纵火,把对方6名家人活活烧死,历审4度判死,最高法院7月改判汤无期徒刑,全案定谳、汤逃过死刑。(本报资料照片)

律师谢智洁痛批,杀害4人的北捷杀人魔郑捷已经伏法,烧死6人的汤景华竟然免死,被害人家属情何以堪。(中时资料照)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1伤惨剧,检警调查大火发生原因,目前尚未排除人为纵火可能。回顾今年7月,男子汤景华纵火烧死6人,历审4度被判死,但上诉到最高法院,合议庭认定汤是「间接故意杀人」,依联合国公约不得处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定谳,引发社会哗然。

受害家属委任律师谢智洁更痛批,在台北捷运随机杀人的郑捷,杀了4个人就判死刑,但汤男烧死6人,罪刑竟比郑捷轻,不仅受害家属情何以堪,民意也难以接受。

汤因2014年带湿雨伞进餐厅,与翁姓男子起争执,控告翁伤害败诉,2016年3月跑到翁家骑楼朝机车纵火,烧死翁家6人,历经4度判死,上诉至最高法院,合议庭认为汤是基于间接故意犯下杀人罪,依联合国《公政公约》规定不能判死,改判无期徒刑定谳,舆论哗然。

最高院认为,汤放火烧机车时,没打算烧死人,但他放火时可预见会延烧房子,可能烧死屋内的人,为间接故意,并非直接故意,不符公政公约「情节最重大之罪」,不能判死。

不过检察总长江惠民认为,最高法院误解公政公约「情节最严重之罪」意涵,判决违背法令,已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检指出,5死8伤的基隆女人心卡拉OK纵火案、26死的台南帝王饭店纵火案、5死4伤的新竹KTV纵火案,最高院都认为被告基于间接故意而杀人,均判死定谳,汤景华同样是间接故意杀人却免死,出现见解歧异,已声请提案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针对「情节最重大之罪」是否应排除间接故意犯杀人罪?法院对间接故意犯杀人罪且情节重大的被告,能否判死?作出统一见解。

受害家属委任律师谢智洁从司法院资料库里捞出20年来所有纵火死亡案件,发现一般纵火案最少害死3个人,相较在台北捷运随机杀人的郑捷,杀了4个人就判死刑,质疑「难道因为郑捷较受社会瞩目,最高法院就判死,本案只是茫茫刑事判决中的一案,6人冤死却不必判死?」。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亦投书媒体,批评法官不想判死,又不愿面对舆论,就搬出公政公约当人肉盾牌,扭曲、甩锅人权两公约,等于是误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