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願赴立院報告 在野批矯情
赖清德总统。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案出炉后,总统府表示,赖清德总统愿依照宪法法庭最新判决意旨,并在立法院朝野党团具共识前提下,就总统之宪法职权,赴立法院国情报告。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王鸿薇批矫情,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则表示,不欢迎过场作秀。
宪法法庭称,基于民意政治与责任政治要求,直接民选产生的总统与立法院应各自对人民负政治责任,但双方无权力从属关系,总统不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没有直接向总统问责的宪法权限。
总统为宪法机关,宪法法庭指总统的地位和职权应该由宪法规定,除了宪法明文规定或授权外,立法院不能「制定法律」课予总统宪法所无或是增加宪法所无的义务。
宪法法庭判决后,立职法「每年集会时邀请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规定限缩合宪,亦即立法院的邀请对总统无拘束力,其余新增条文都违宪。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表示,昨天的判决意旨认为赖清德没有到立院做国情报告的义务,就算立委提出要求,也可以拒绝不来;同时就算邀请赖清德来,也不可以限定报告范围,所以可以不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国情报告。总统府说法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若有诚意何必释宪?
王鸿薇说,总统府说法很矫情,赖清德选前承诺要来国情报告,结果等到宪法法庭做出完全有利判决,「你把立院痛殴之后,然后说好啦,我们来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