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却违法」师可出手阻止校园攻击 新校安规定2月起实施

教育部于2日举行第2次校园安全咨询会议,教育部长潘文忠(右起2)于会后记者会说明内容细节。(李侑珊摄)

教育部于2日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第2次会议,会中除了提出三方案,以强化校园安全,也包含外界最关心的维护教师管教权部分,其中增列教师「阻却违法事由」,意思就是在教师保障维持教学秩序和教育活动的必要管教行为时,可采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体等紧急为难状况,当下如出手阻止则不予处罚,概念与自我防卫类似。相关规范预计下周就会函发各校,2月开始的新学期开始实施。

教育部今日再度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扩大邀请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儿少人权团体及22县市政府教育局处代表与会,会中针对「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修正内容、订定「校园安全检查操作手册」及「强化高关怀学生过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支援学校辅导个案学生」3大议题交换意见,并由教育部长潘文忠宣布结果。

在「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修正部分,囊括「维护教师管教权、保障学生相关权益、链结学校家庭及社政单位、强化校园安全检查机制流程」等4大重要项目。

在「维护教师管教权」部分增列「阻却违法事由」,保障教师维持教学秩序和教育活动的必要管教行为,以及采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体等紧急危难,不予处罚。

潘文忠举例说明,像是在教室发现学生攻击另一名学生,或老师遭到学生攻击,对此新增「阻却违法事由」,也就是在类似紧急状况下,为避免师生受伤,老师可将学生拉开或推开,若学生因此受伤,老师行为不处罚,但若老师继续攻击学生,则已经超过自我防卫,仍会受到处罚。

潘文忠也说,在「强化校园安全检查机制流程」部分,明列学校得对有危害他人生命、身体之虞的特定身分学生,或发现、接获通报学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体之虞情形时,进行必要安全检查,且检查时可以不必全程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