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6000万元”“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厦门出台方案助力工业用地提容增效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7月15日电 (记者张萌)“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最高可获补助6000万元”“助力新兴产业集聚加速、传统优势行业加快转型升级”……近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厦门市工业用地提容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助力全市工业用地提容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行动方案》,厦门市将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探索采取政府统筹连片开发、用地所属企业自主开发、引入国有企业或有实力的专业运营主体合作开发以及集中收储整合等模式鼓励企业提容增效,鼓励有实力的专业园区建设、运营主体和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对企业无继续投资建设意愿的地块,采取独资、联营、入股、并购、法拍等方式,会同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化厂房或定制化厂房建设;探索以“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的方式推动实施,将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地块,与相邻产业地块一并出具规划条件,整体供应给相邻产业项目用于工业增资扩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实现项目推动更快、产出效率更高。

《行动方案》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鼓励生产与科研融合发展,允许工业改造项目建设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等新型产业用房;支持工业用地统筹布局,在同一详规管理单元内属于同一权利主体的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安全要求、用地标准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将宗地进行统筹布局;在符合“双控”指标要求的前提下,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允许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5%且不大于7000平方米的小型商业,就近满足入驻企业员工的生活和消费需求;支持存量工业物业和空闲未建用地分割转让,土地出让合同中未规定土地使用权需整体自持等限制转让条款的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土地房屋权属人可按政策进行分割转让,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工业用地,其权利人可按政策申请10亩及以上空闲未建土地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进行分割转让。

《行动方案》从优化简化报批流程、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实行改造投资扶持等5个方面制定扶持举措。如:在改造投资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提容增效项目给予最高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6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提容增效项目还将列入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企业固定融资成本为2%/年,贴息期限最长5年,单个项目融资金额最高10亿元,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90%。此外,达到现行该市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要求的新建工业厂房,不再进行特殊工艺审查。

不仅如此,《行动方案》还明确了重点支持发展产业方向,包括全面推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支柱产业,促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聚加速,聚焦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空天开发等未来产业打造增长引擎,推动食品制造、卫浴家居、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等。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4年年底,厦门市将争取推动实施100个提容增效、增资扩产项目,启动7个以上园区(项目)开展集中连片改造提升,力争项目建成后新增建筑面积365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提高1.0(达到2.0以上);到2027年年底,全市各区(开发区)创建至少1个产业特色鲜明、省级领先的标准化园区试点,打造30个以上专业化(特色)示范园区,力争项目达产后实现亩均产值1000万元、亩均税收45万元以上,产出效益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盘活全市工业用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管理效率,激发企业参与工业用地再开发改造的积极性,在加快推进用地提容增效、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助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