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案例:40多万吨锂渣倾倒在宜春多地,43人被立案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江西省宜春市拥有丰富的锂矿资源,吸引大批锂电新能源企业落户,碳酸锂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三分之一,每年产生数百万吨的固体废物锂渣。

8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指向备受关注的锂电池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检察机关指出,部分企业为逃避本地监管、降低处置成本,委托没有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空壳公司跨县区非法处置。

2022年12月15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袁州区下浦街道金桥社区新屋组的采石场、袁州区彬江镇白源村青山组的余土场倾倒锂渣。

经初步调查查明,2022年9月以来,宜春A建材公司从宜春某锂业公司拖运10万余吨锂渣至彬江镇白源村青山组的余土场非法填埋、堆放;宜春B建材公司从某锂业公司拖运近万吨锂渣至下浦街道金桥社区新屋组的采石场非法填埋。

2023年1月16日,宜春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询问案件当事人、调取锂渣产生台账以及锂渣处理协议等,查明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接受上述锂业公司处置锂渣的委托后,没有按规定加工利用,而是按每吨30至40元补贴运费交由A公司、B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处置。

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锂业公司产生的43.7万余吨锂渣,辗转由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A公司、B公司等倾倒在宜春多地。经检测,锂渣中的部分重金属含量超标,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风险隐患。

2023年2月14日,宜春市检察院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等规定,向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关企业非法处置锂渣的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对宜春市锂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对包括A公司、B公司在内的十个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共罚款100余万元;协同属地政府组织涉案企业清运非法倾倒、违规贮存的锂渣129万吨,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43人;排查相关企业175家,督促规范建立台账、制定固废处置方案。

为加强对锂渣等固废处置的日常监管,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依法规范固废综合利用。同时,推进锂渣规范消纳处理,袁州、万载、宜丰等5个县(市、区)投资约12.08亿元建设专门锂渣消纳场,可消纳锂渣3000万吨,满足宜春市中长期锂渣消纳需求。

编辑 唐峥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