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因心情不好...拿菜刀衝機車陣連砍3人還割頸 最終判6年定讞
柯姓男子酒后持菜刀在台北市中坡南路随机砍伤1男2女共3名路人,其中刘姓男子颈部穿刺伤、王姓男子及侯姓女子手臂及背部割伤,所幸送医无大碍,检方依杀人未遂罪起诉柯,最高法院判决6年徒刑定谳。
柯(52岁)在案发处附近的水果摊打工,当天傍晚下班后至附近的小吃摊饮酒,晚间7点多返家途中,疑似酒醉情绪失控,返回水果摊拿起一把菜刀,站在中坡南路上挥砍路过的机车骑士。
刘姓骑士被柯拉下机车挥砍,颈部受穿刺伤,手臂也被割伤;王姓男子骑车经过,手臂也被割伤;侯姓女子搭乘丈夫骑乘的机车经过也遭殃,背部有近30公分不连续划伤。
两名路人见刘颈部溅血,恐命在旦夕,一起上前将柯压制在地,警方获报后赶抵现场,将上半身赤裸且浑身酒味的柯上铐逮捕,柯酒测值达每公升0.63毫克,酒醒后却辩称什么都不记得,台北地检署认定他持刀朝刘男颈部要害攻击,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
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柯6年徒刑,案件上诉,二审认为,柯承认砍刘的颈部,对方死了也在所不惜,他却辩称没有杀人故意,说词不可采,柯与刘并不认识,却因生活和经济压力心情不好就拿菜刀挥砍。
二审考量他有与被害人和解,仍判决6年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并无不当,驳回上诉,判决柯6年徒刑,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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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姓男子酒后持菜刀上街砍伤3名路人,最高法院依杀人未遂罪判他6年徒刑定谳。本报记者/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