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排班被乱尿!运将下车理论遭勒死 41岁醉汉判13年6月定谳

▲汐止醉汉陈姓男子,与计程车运将口角后勒毙运将,判刑13年6月定谳。(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担任外送员的汐止陈姓男子,2023年4月间的清晨,因酒醉疑似在汐止火车站前排班计程车旁撒尿,而与运将发生口角,最后陈男发狂勒死运将。一审国民法官将他判刑13年6月,二审维持,陈男在还押时鞠躬道歉,但未获谅解。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3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本案发生于去年4月6日,清晨6点多,41岁的陈男因为喝醉尿急,在汐止火车站前的排班计程车附近徘回,最后他疑似在一部车辆后方撒尿,车上64岁的林姓运将发现后,随即下车理论。2人爆发口角,陈男仗着年轻力壮,徒手勒住运将的颈部,运将失去生命迹象,路人赶紧呼叫救护车,救护车到场后对运将电击7次,并赶赴医院抢救,但最后仍宣告不治。至于行凶的陈男则被警方当场逮捕,当时呼气酒精浓度仍高达1.07(mg/L)。

一审士林地院审理后,依法由国民法官参审,国民法官将他判刑13年6月,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监护3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因陈男大多坦承犯行,但因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高院最后驳回检辩双方上诉,维持13年6月的刑度,并施以监护3年。陈男当时还押看守所时,突然对记者的镜头连续2次鞠躬道歉说「对不起。」随即坐上囚车。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由于陈男仍未赔偿被害人家属,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量刑因子并未改变,原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因此23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陈姓男子二审宣判后,对着镜头向被害家属道歉。(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