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车祸傍晚就被动私刑抛下货车后身亡 2男动手遭判刑定谳

男子车祸又被抛下车,最终不治身亡。此为示意图。(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屏东县戴姓男子2017年4月间的某个下午,发生车祸,头、手都包扎后,返家休养。但没想到傍晚时竟有一批恶徒闯入家门强拉受伤的戴男货车,将他载到某修车厂,动私刑质问他是否偷窃财物,戴男不下车,还被人抓住双脚,连抛带甩地丢下车。戴男最后送医不治,动私刑的2名男子遭最高法院判刑3年8月定谳。

判决指出,屏东县潮州苏姓男子经营汽车保养厂,他在2017年4月间,车厂的财物遭窃,他与黄姓、林姓等多名友人商讨后,认为住在附近的戴姓男子,可能就是行窃之人,众人谋议要将他带回私刑,之后再送警局法办。于是由一名友人先打电话到戴男家中,确定戴男在家后,骑机车先到戴男家中监视,其余众人再开车去将戴男载回车厂。

戴男虽然在家,但他其实当天下午发生车祸,头部手部都已经包扎,身上还留有多处血迹。一伙人赶到戴男家中,不顾戴男身上都是绷带伤口,殴打戴男后将他拖上货车车斗。傍晚6点多,货车回到车厂,戴男紧抓车斗不愿下车,押人的黄姓友人就徒手抓住戴男左脚并将其高举,使戴男呈现倒立之姿态,并以甩及抛之方式,将戴男从货车后车斗抛下车,戴男重摔在地,随即遭其余人带至车厂内审问窃盗一事,另外有人报警说抓到窃贼

警方到场后,发现戴男已有异状,紧急将他送医急救,但最后仍在7天后,就因受有右后枕部撕裂伤、脑髓左侧凹陷、右侧肿胀并脑疝等伤害,不治身亡。检警逮捕苏男等4人,依照「重伤害致死」等罪,提起公诉。

一审将苏男、林男等2人,依照妨害自由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此2人未上诉先行定谳;另外动手的黄男、林男,则被依照「伤害致死罪」,判刑4年。黄、林2人上诉,二审改判各3年8月。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8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