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后辱骂又打警察 挑战公权力下场出炉

黄男不满警方,辱骂警察还动手打人。(翻摄画面)

台北市信义区今年6月5日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酒醉搭乘Uber出现脱序行为,警方获报到场时,男子竟趁醉意,对处理警员辱骂还动手打人,当时处理的福德街派出所警员遂将其依伤害、妨害名誉及妨害公务罪嫌依法送办。

黄男不满警方,辱骂警察还动手打人。(翻摄画面)

警方表示,当时获报是一对男女在搭乘Uber下车时,无故对车辆毁损,司机立即报案,而警员获报到场时,黄男不愿出示证件,还出手攻击警员,造成警员受伤,被当场压制后带回侦讯,没想到黄男在上警车时,又再度大声辱骂警员,完全无视公权力,后续警方依伤害、妨害名誉及妨害公务罪将其移送法办。

此案件经由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因黄男妨害公务,伤害罪证据确凿,审酌被告因思虑欠周致罹刑典,犯后亦能坦承错误,并面对国家司法之诉追程序,且已与告诉人黄俊凯以5万元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确有悔悟之心,本院认其经此刑之宣告后,应能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其所受刑之宣告以暂不执行为适当,伤害罪,处有期徒刑贰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折算1日。缓刑3年。可上诉。